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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如果你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如何证明你是个正常人,从而出院?

你可能会说:“我是个正常人,请放我出去。”

“这里每个人都这么说!”你得到的回应。

丰县八孩母亲,因为“患精神病”所以被铁链锁住,因而得名「铁链女」。所以她是真的精神病患者么?

精神病研究与治疗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我们过去对此是否做错了很多事情呢?

阶段一:猎巫行动。

学过高中历史的同学应该还记得,对于欧洲文明推动发展产生革命意义的「文艺复兴」运动吧。

无论是但丁的《神曲》还是薄伽丘的《十日谈》都强调了同一个观点:

尊重人,反对神管一切。

不过就在文艺复兴如火如荼之际,「猎巫行动」也走向高潮。人权与神权的斗争进入最后的搏斗。

猎巫行动,开始于15世纪末,结束于17世纪;地点:欧洲。

教会与神权组织把不符合他们要求的人,称之为“异端”,是属于魔鬼的代表。

这些人被称之为“疯子”,也就是精神病的最早追溯来源。

那什么样的人会被定义为“疯子”呢?说出来可能不信,比如:

心神不宁;过度纵欲,贪婪爱财是精神病;这些人都投靠了魔鬼,背离了上帝。

男人阳痿,是因为女人与魔鬼勾结,变成了疯子导致的。

如果照这些标准,恐怕我和很多读者朋友都会被定义为精神病人:人总有心神不宁的时候吧?

当时判断女疯子的标准也很简单,可以简单到一做测试人就没了。

教会把可能是“女巫”的女人绑在椅子上,沉到河底。如果她能浮上来,说明魔鬼附体,有异能!于是被绑在火柱上烤死!

如果没浮上来呢?

那就没有如果了,因为人肯定死了。

死于猎巫行动的人,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几十万人。

随着人权逐步“战胜”神权,科学开始替代愚昧,人们开始意识到,这么做是不对的。

但是你总会发现身边有那种「奇奇怪怪」的人,如果他们不是因为魔鬼附体,是因为什么导致了“疯癫”呢?

阶段二:机械的精神病。

到了18世纪,新的主流观点认为:人是一部机器,情感、知觉等属于我们的感官。所以如果人显得「疯疯癫癫」或者表现异常,普遍认为是神经系统受到了物理性损害导致的。

并在此时,诞生了「神经症」这一术语,也标志着神经病研究正式进入了医学研究范畴。

不过此时的精神病定义也没有比教会时代好到哪去。我看了一些资料,那个时候的定义非常模糊,可能总结起来就一句话:

你和别人不一定,那你就是精神病。

比如当时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就认为:你不工作,你就是精神病。

要是搁到现在,没有十年脑血栓都说不出这句话吧。

由于当时认为,精神病是神经或感官系统受到物理性损伤才导致的,损伤又是不可逆的,所以治疗基本就靠机械了,准确说不是治疗,而是控制。

我给大家展示一下治(控)疗(制)方法:

1.旋转治疗:把人蒙住眼睛,放在旋转椅上快速旋转。

治疗原理:把人转晕了,就不闹腾了,等同于治好了。

顺便说一下发明人:达尔文的祖父。(对,就是你们知道的,物种起源的作者,达尔文)

如果你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2.电击疗法:把人固定在椅子上,然后对其脑部进行电击。

治疗原理:脑部供血不足,剥夺感知。

这两种治疗方法都有比较明显的问题,只要这人清醒过来,就会继续「犯病」。。。

于是第三种“脑洞大开”的治疗方法被发明了。

3.脑前额叶切除法。

著名电影《飞越疯人院》中的主人公就是做了这个手术,最后真的傻掉了。。。

说回这个治疗方法,它的发明人是葡萄牙神经病学专家「埃加斯·莫尼兹」。

这哥们在参加一次学术会议时,偶然听到了耶鲁大学的一项研究成果:两只黑猩猩的前额叶被毁坏之后,变得异常温顺。(请注意,是温顺,而不是正常)

莫尼兹认为,这个研究成果可能能用在精神病治疗上。于是他在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头颅上开了一个洞,然后在前额叶部分注入了乙醇(俗称酒精),用于摧毁前额叶。

不过莫尼兹发现,酒精是液体,不受控制,容易流入脑部其他区域,产生毁坏。于是他又「脑洞大开」地发明了一个前额叶切除手术刀。大概长这样:

如果你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大概用法就是把前面类似“十字架”的部分嵌入你的前额叶,然后一顿搅和,就把你的前额叶损毁了。

然后精神病就治好了。。。

脑洞大开不可怕,可怕的是真有人信。

莫尼兹的一个死(nao)忠(can)粉:沃尔特·杰克逊·弗里曼二世。

这哥们对于莫尼兹的治疗方法深信不疑,并在其基础上“改良”了治疗方法。

弗里曼二世认为,开颅太麻烦,而且还挺危险,不是个好方法。于是他发明了一种钢针,准确说是钢筷(和筷子差不多粗细),从病人的眼球上方直接插进去,然后一顿搅和。。。

大概类似于这样:

如果你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手术「便捷安全」,弗里曼深感得意,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冰锥疗法。

更离谱的是:

冰锥疗法获得了1949年诺贝尔医学(生理学)奖。

1950年,苏联就宣布冰锥疗法非法,走在了「科学」的前列。不过在世界其他地区,冰锥疗法大行其道,做一次手术才25美金,深得底层群众的欢迎。

孩子不听话,有精神病,用冰锥疗法。

人脾气暴躁,有精神病,用冰锥疗法。

你喜欢同性?绝对有精神病!拿个钢筷进去搅和一下就好了。。。

30年间,仅在美国,就有4-5万人接受了冰锥疗法,治疗结果也是不出意外:

基本都变成了痴呆。。

这也算是诺贝尔奖的最眼瞎的一次了吧。

到了这里,精神病的治疗进入了死胡同。于是有人怀疑,是不是我们对于精神病的起因与判定错了,所以导致我们的治疗方法不对呢?

大卫·罗森汉(部分音译为罗汉森),斯坦福大学教授。一天他在给学生们讲解精神疾病时,被学生提问:如果我们假装精神病人,会被认出来吗?

罗森汉颇为震动,这是个绝佳的主意,因为对于精神病的判断,一直停留在现象层面。比如狂躁、呆滞、抑郁等等。而至于为何会有这些现象,我们都不得而知。

甚至我们是不是可以有一种疯狂的猜想?

其实精神病只是因为与大多数的不同,而被主流社会审判的结果罢了?

1973年,罗森汉招募了8个志愿者,假扮成精神病人,进入一家精神病院。

这8名志愿者分别是:心理学家、家庭主妇、画家、儿科医生等等。罗森汉自己也加入了志愿者行列当中。

进入精神病院前,大家都5天不洗澡,搞得全身邋里邋遢,然后对自己的主治医生说:我有幻听等症状。

无一例外,8人全部被判为精神病患者(7个精神分裂,1名狂躁症),成功「潜入」了精神病医院。

进入医院后,他们一方面观察「真实病人」的情况,一方面也去记录医护人员的治疗情况。并且用笔记本记下来。

为了防止被人发现是“卧底”,他们最开始遮遮掩掩的,不敢表现的跟正常人一样。他们按时吃药(其实偷偷丢了),认真听话,记录时也是偷偷摸摸的。

但是不久,就有病人发现了他们中有人是假冒的,并向医生举报了;更有甚者,他们中有人正在笔记本上记录时,被医生撞到了。

你以为实验要失败了。。。喜闻乐见的啪啪打脸来了。

举报者被认为是精神病人,举报不可信;而那个撞见记录者的医生根本没有看笔记本上写了什么内容,而是判定记录者病情加重了!

你看,要不是精神病,在这没事写什么乱七八糟的?——被判定为偏执综合症。

如果你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这8个卧底在医院里记录了很多惊人的事实。

比如,他们发现在医院里,当病人与医护人员打招呼时,往往被忽视;有女护士会在病房里解开自己的扣子,露出内衣;以上种种都表明,只要你被判定为精神病患者,你可能已经没有被当作一个「人」了。

记录基本完成后,8个人决定出院,于是去找各自的主治医师表示:我已经好了,是个正常人了,可以出院了。

啪啪打脸的事再次来临,无论你说什么,医生都不相信,只会觉得你病情加重了——看看,是不是又得了幻想症了。

最短的在里面呆了7天,最长的志愿者在里面呆了52天,还是通过多方努力才能出院。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罗森汉教授在对剩余7名志愿者访谈时发现:

他们中真的有人觉得,自己确实是精神病患者。。。

罗森汉对此大为惊讶,于是将所有实验材料整理归纳,并将结论发表在了著名科学期刊《science》上面,名为《On being sane in insane places》,意思是《一个正常人在不正常的地方》。

文章一发表,引起了轩然大波,反精神病运动就此打响。比如著名的“同性恋被判定为精神疾病”问题,时至今日,已经有55个国家认定同性恋合法。

不过还是有很多人不服。有人认为,罗汉森这个实验并不能代表所有精神病治疗都有问题,比如是不是他们挑选的医院不好,医生不好导致的。

于是就有新的精神病医院向罗汉森发起挑战:你随便送假的过来,我一定能判断出来,谁是冒牌货!

罗汉森微微一笑:好嘞,未来三个月,我将送数量不等的志愿者过来哦!

发起挑战的精神病院如临大敌,在之后的三个月时间里,对所有入院的病人采用了严格的入院手续。他们采用了一套试卷,让待入院者答题。最高10分,最低1分,得分高者,被认为是假病人,一定是罗汉森派来的!

3个月时间过去了,该医院判定了47个人为假的,罗汉森派来的!那么正确率如何呢?

罗汉森再次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这次一个也没派。

到此实验结束。

看到丰县「铁链女」的新闻时,也说她是精神病,所以才被锁起来。

我在想:也许她只是被打怕了,她只能装精神病呢?就像飞越疯人院的男主角,为了逃避战争,装病躲进了精神病院?

更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是:

难道与众不同的人,就是精神病吗?所谓求同存异,天下大同在哪里?

好了,今天的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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