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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带拼音:国风·齐风·还

《齐风·还》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脱口而出“子之还(茂、昌)兮”。称呼“子”表示对那位同行的尊敬。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⑴齐风:齐国的诗歌。《诗经》“十五国风”之一,今存十一篇。

⑵还(xuán):通“旋”,轻便灵活。一说即“环”,亦即营邱之营,为地名。

⑶遭:相遇。乎:于,在。峱(náo):齐国山名,在今山东淄博东。

⑷从:追逐。肩:借为“豜”,大兽。《毛传》:“兽三岁为肩,四岁为特。”

⑸揖:作揖,古礼节。儇(xuān):轻快便捷。

⑹茂:美,有风采,指善猎。一说地名。

⑺牡:雄性的禽兽。

⑻昌:盛,指强有力。一说地名。

⑼阳:山的南面。

⑽臧(zāng):善,好,强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