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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道教的区别(佛教与道教的区别)

按照张光直关于古代中国文明属于连续性形态的理论,中国宗教是连续性的。张光直指出,原始宗教的基本性质是属于巫术式或萨满式的,其特点是宇宙一般分为多层,每层有其个别的神灵式的统治者和超自然式的居民。宇宙的诸层之间为一个中央之柱所贯通。根据张光直的研究,古代中国的宗教正具有这样的特征。他说:“中国古代文明中的一个重大观念,是把世界分成不同的层次,其中主要的便是‘天’和‘地’。不同层次之间的关系不是严密隔绝、彼此不相往来的。中国古代许多仪式、宗教思想和行为的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在这种世界的不同层次之间进行沟通。进行沟通的人物就是中国古代的巫、觋。”而道教无疑又是中国宗教连续性的典型代表,对此,秦家懿有十分清晰的论述,她说:“道教作为宗教,其渊源可追溯到中国古代。那时甲骨占卜盛行,占人和巫因为他们拥有与灵界沟通的特别能力,受到人民的尊重。他们可以与上帝或其他神灵包括祖先亡灵交流,他们可以祈雨并医治疾病。这不是说道教即中国古代的原始宗教,不过,道教与原始宗教的关系却显示了它与老庄的道家哲学的分歧。”秦家懿还指出:民间宗教也与道教密切相关,“道教正是中国宗教在民间层面的显现。”从早期道教的起源过程,我们的确能够清楚地看到其与原始宗教的联系,或者说它的原始宗教身份。这包括种种鬼神崇拜、方仙道的神仙信仰、方士所使用的方术——祠灶、谷道、望气、候神、求神术、却老术、太平道中的符水治病、五斗米道中的符箓通神等等。韦伯对道教作了如此的刻画和概括:“巫术的施行,此处也和世界各处一样,仍然是忘我、迷狂的。巫与觋、古代的郎中与祈雨师,至今仍然存在并且史不绝书。在庙社的祭祝里,他们仍进行着狂乱的舞蹈。起先,他们吸取巫术的‘力’,再来是‘灵’,最后则是‘神’到自己身上,然后借此而产生作用。巫与觋给予后世‘道教的’印象,而今人也还如此认定他们。……相对于儒教而言,所有的异端都被称之为‘道教’。”一言以蔽之,道教的核心概念是“巫术”。

相比较而言,佛教可为“出身名门”。按渥德尔的说法,释迦牟尼所创建的佛法共有七个主题,它们分别是:四念住、四正勤、四如意、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这些也即是佛教所谓本母问题或根本问题。其中四念住亦作四念处,是指在精神专注的状态下思虑身是不净、受是苦、心是无常、法是无我四个问题;四正勤亦作四正胜、四正断、四意断,指四种正确的修行努力,包括防生恶,断除恶、令生善、坚持善;四如意亦作四神足,指四种可以通过神通意会的禅定,分别是:欲如意足、念如意足、慧如意足、精进如意足;五根系指修行所依凭的五种内在条件,分别为: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是指因五根的增长所产生的五种促进修行、达到解脱的力量,依次为: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七觉支也作七觉分、七觉意等,指达到佛教觉悟的七种次第或部分,分别为:念觉支即不忘佛法、择法觉支即分辨是非真伪善恶、精进觉支即努力修行、喜觉支即因觉悟善法而心生喜悦、轻安觉支即因断除烦恼而安适愉快、定觉支即专注佛法、舍觉支即舍弃分别;八正道亦作八圣道,分别包括:正见即正确见解、正思维即正确思维、正语即不说一切非佛理之语、正业即住于清净之身业、正命即符合佛教戒律、正精进即勤修涅槃佛法、正念即起心动念须牢记佛教真理、正定即专注一心,修习禅定。显然,这样一些佛法或要求完全与心性修养有关,如果与中国比较,我们会发现它十分接近儒家学说,而与道教或民间宗教也即原始宗教迥异。渥德尔说:这些法“显然形成怀有幸福、知识、觉悟等一定目的的修行训练纲领”。“这是一种修持之道”,“它要以理论为前提,以四谛理论和观察宇宙人生的自性所得的事实知识为前提。当慧解代替了信仰,观察事实就增加了重要性;例如人生的因缘条件的事实,修道所经历的领域的一切法则或其本性因素的事实”。并且渥德尔指出:“这些因素需要一块儿修习培养,不是循序的,它的组成好像一首具有很多主题的‘循走曲’,调子愈奏愈高,惊魂动魄,引向大觉大悟。”一言以蔽之,佛教的核心概念是“修持”。这是一种高端也可以说“高尚”的宗教。

由以上考察可见,原始或早期佛教与道教在宗教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差别。

不过,佛教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改变了它原有的品格。学者们普遍注意到,这样一种变化实际早在公元后不久就发生了。按托卡列夫,“早在公元始初数世纪,原始之佛教即已开始更新,继之则改弦易辙”。托卡列夫指出:“由于佛教广为传布,特别是弘扬于印度疆域之外,并成为居于统治地位的宗教,佛教教说的内蕴亦有重大变易。”这一变易主要循两个方向展开。“在知识界和僧团上层人士中,佛教的玄学趋于繁复,并获得进一步发展;而伴随佛教在广大民众中,特别是在印度境外的传布,佛教教说则日益适应当地的固有传统,日益适应不同国家诸民族的原始信仰。”这之中自然也包括在向中国的传布过程中,与中国的信仰的融合或对中国信仰传统的妥协,于是,佛教与道教便开始接近,便开始有共同的“语言”。久而久之,人们实际已经很难分清它们各自的本来面貌,它们有着越来越多的相同之处。具体来说,道教与佛教的相同之处主要如下:

首先是多神信仰。道教的多神信仰特征为我们所熟知,根据陶弘景的《真灵位业图》,道教的神共分为七级。如第一级:以元始天尊为首,左右有诸君共四十八位;第二级:以大道君为首,左右又分列神人六十余位;第三级:太极金阙帝君居中,左右八十余位,孔丘、颜回、轩辕黄帝、尧、舜、禹、庄周、老聃均在其内;第四级:太清太上老君居中,左右竟有一百六七十位之众。而变易后的佛教也是如此,“伴随岁月的推移,佛陀之数亦剧增,于是有九百九十五佛以及三十五观音之说”。 

其次是巫术崇拜。道教的巫术崇拜特征已然为我们所熟知,这在前面也已经有充分的考察。其实,后来的佛教何尝不是如此,正如杨庆堃所指出的:“曾经很有影响力的僧侣,其身份降至专门的巫师,主要作为非组织的个体提供仪式性服务。”这种状况特别是发生在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印度宗教系统本身也存在强大的咒术和神秘主义的传统,佛教作为印度宗教的一支自然也未能置身度外。而在这个意义上,以佛教为代表的印度宗教与以道教为代表的中国宗教也可谓是气味相投,一拍即合。

最后是功利主义。无论是多神信仰,还是巫术崇拜,说到底都只是为了招徕“顾客”即信众的需要,这是许多信仰和文化在传播过程中所使用的策略,佛教也不例外。印度佛教在来到中国以后充分注意到中国社会源自原始信仰的功利主义特征,这包括求子、生财等种种繁衍目的而经济目的,还有为实现这些目的最好能提供的便利方式,例如净土宗。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佛教为满足功利目的的招数多少有些华而不实。比起佛教那种有一搭没一搭、八字没一撇(最多一撇)的许诺,道教的养生术和治病术显然更加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