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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甲微:商族由氏族到早期国家的创建者

文/朱彦民摘要:夏代之时,商族在迁徙过程中,其整个社会形态、氏族组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母系向父系、由父系向部落联盟的军事民主制,最终向原始的国家雏形过渡、变迁。对于商族而言,其始祖契时已经进入了父系氏族阶段,王亥王恒时期已是典型的军事民主

上甲微:商族由氏族到早期国家的创建者文/朱彦民有夏一代,商族在不断迁徙过程中,随着势力的增强,社会性活动的频繁,其整个社会形态、氏族组织也在发生着变化。呈现岀一种由母系向父系社会、由父系社会向部落联盟的军事民主制,最终向原始的国家雏形过渡、变迁的趋势。契时由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像其他上古民族一样,商族的确认出现也是以第一个男子祖先——契开始的。

但契无明确生父,虽然文献中记载契母简狄是帝誉的次妃,然而却被说成是简狄吞吃了玄鸟遗卵感孕而生契。

帝喾被认为是商族的远祖,但同时他又是其他众多史前民族的共同祖先,因此他可能是一个较大的部落联盟的称号而已,而并非一个具体的人名。

商族早期可能也包括在这个较大的部落联盟之中,商族与有娀氏部族之间存在着族外婚的婚姻关系,而后世文献中把帝誉称为古代帝王,把有婚姻关系的氏族当作帝喾的后妃,显然是根据后世奴隶或封建制度的帝王生活而对先秦时代的附会。

我们从文献记载中可知,夏商周三族在其民族发展的初始阶段都曾同处于以尧、舜为首的部落联盟之中。

如:等等,是皆说明,夏禹、殷契、周弃都在这个部落联盟中担任公职。

而依王国维先生、郭沫若先生的考证,舜即帝俊亦即帝窖。

殷契、周弃同在帝舜(帝喾)部落中任职与帝喾同时是商周两族的共同祖先有一定的相关之处。

商契卵生的神话故事,古文献和甲骨文中所表现的自契至王亥等先公祖先神和自然神彼此难分,都表明商代始祖契作为第一代男性先祖,标志着父权制在商族的刚刚确立。

正如吾师王玉哲先生言:“大概传至契,商族开始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

契以下的世系是按父系排列的。

”李学勤先生也认为:“简狄和契之间是商族历史上的一大变局。

简狄无夫而生子,契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正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特点。

”“古文献中都记有‘殷契母简狄’,把契的母突出来而很少提及父,而提及契父者,皆为附会之说不可信,是商族人在契之前,经历了‘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会阶段的反映。

”商人卵生的创世神话,正反映了商族从父系的萌芽至父权制确立的早期父系氏族社会的事实。

那么在此之前,也就是帝誉和简狄时代的商族,应当处于母系氏族社会的末期。

商族的母系氏族社会,正如罗琨所说:“夔为帝喾之说实难定论。

然而当我们剥离掉帝喾传说中的后世烙印,似可以看到他们确实代表了类似的历史时代。

高祖夔以他半人半猴的形象和半人半神的双重性格表明,他不是真实存在过的人物,而是遥远祖先的假定代表。

被称为母猴和女性的农业保护神的身份,标志着他生活的年代包括整个母系氏族社会乃至更早……所以如果在此之前还有一位先族喾的话,只能是母系氏族制度下女性祖先的假定代表,传说'靠(喾)母无闻焉’(《五帝本纪》正义注引《帝王世纪》),正暗示他的时代甚至包括母系氏族制度产生以前。

”与此相反,学术界也有人持另外一种观点,即认为帝喾、简狄时代早已不是什么母系氏族社会,殷契、周弃之前就已经是父系氏族社会了。

论者从殷契周弃时代商周社会发展阶段的龙山文化各地类型考古学观察、从文献记载殷契周弃时代诸氏族共存社会发展的阶段论述、又从民族学角度对殷契周弃时代商周民族社会发展阶段的解释,认为殷契周弃是与尧、舜、禹活动年代大致相当的时期,而与之相当的考古学文化红山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等所表现的社会发展阶段已处于父系氏族时代,论证殷契周弃之前商周民族就已经进入了以男子世系为主的父系氏族社会。

这一研究看似颇有道理,可以推翻殷契周弃以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传统史学观点,而实际上这犯了将历史研究平面化的错误。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殷契、周弃确实与尧、舜、禹大致同时,但不同氏族同时共处并不一定就表明这些氏族的发展都在一个阶段水平上,而实际上由于当时的地理和文化因素不平衡,当时民族之间的发展水平并不一致,甚至差距很大。

一般说来,处于黄河流域中下游的中原部族发展水平较高,因而在当时占绝对的统治地位,这就是华夏民族在古代各民族融合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重要原因。

商族、周族都远离中原地区,是后来的迁徙、发展和壮大才使得他们入主中原得以成功,其文化水平和社会结构才逐渐赶上了中原部族的发展水平,而其当初的状况并不能和居于中原地区的尧、舜、禹部族相提并论。

同样,表现在考古学文化也是如此,虽然与殷契、周弃大致相当的考古学文化可以举龙山文化为代表,但是龙山文化是一个同时代的大文化概念,龙山文化各地的不同类型之间也是有较大差异的。

因此,论者以陶尧、虞舜、夏禹、殷契、周弃大致同时而断定商周两族在契弃之前就已达到了父系氏族时期的观点,是比较危险的。

要研究商族早期社会形态的进化程度,正确的做法是就商族自己的情况而定,而不是将其攀比于同时期的其他部族。

就商族而言,我们还不能过高估计其氏族创始阶段就已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在没有更多的证据的情况下,依照传统的史学观念,将殷契时期的商族民族发展形态定在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阶段,是较为平允稳妥的做法。

与此相关的是,关于商代社会性质的讨论。

这一论题作为中国社会史大辩论和古史分期论争的一部分,持续有学者对此进行研究。

归纳起来,关于商代的社会性质,有原始社会末期氏族社会说、奴隶社会说、封建社会说、亚细亚社会说等说法。

其中的商代原始社会末期氏族社会说认为,从甲骨文所表现出来的情况看,“至少商代还不是父权、夫权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社会;妇女还不是男性的附属物……商代不像是奴隶社会,而是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母权制的痕迹还多少有所保留的时期”。

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不仅商代已不是母系氏族社会,而且商族在先商时代其社会性质早已跨入了父系氏族社会。

这从商族先公自契之后世系非常明确,自上甲之后已被严格地编排入祭祀谱系之中,即可看出其梗概来。

至于到了成汤建立商王朝之后的商代,则更是以男性直系祖先为主要祭祀对象、以男性子孙相传承的继统法时代了。

商族的先商时代和商代之时,虽然在某些方面保留了一些母系氏族时代的痕迹,但其主流的社会性质已不复是母系氏族时代的社会特征了。

商族先商时期的父系氏族社会特征我们认为,商族在其先商时代的早期,就已经进入父系氏族社会,表现出较为明显的父系氏族社会的典型特征来。

父系氏族社会的特征是,建立以男子为中心的大家族(氏族),妻子从丈夫而居,世系和财产的继承权以男子从父而计。

父系氏族社会的主要标志,就是男系确定血统关系和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