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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村类型文化:“颛顼

文/王震中如果说,在大汶口文化早期(相当于仰韶文化庙底沟时期),海岱与中原仅是互有影响的话,那么,到了大汶口文化中期,大汶口文化与仰韶文化在其接壤地——豫中地区,又进一步发生了融合,仰韶文化大河村类型(有人称之为“大河村文化”)就是大汶口人

大河村类型文化:“颛顼文/王震中如果说,在大汶口文化早期(相当于仰韶文化庙底沟时期),海岱与中原仅是互有影响的话,那么,到了大汶口文化中期,大汶口文化与仰韶文化在其接壤地——豫中地区,又进一步发生了融合,仰韶文化大河村类型(有人称之为“大河村文化”)就是大汶口人与仰韶人此时在中原地区相融合的产物。大河村类型是分布于中原地区别具一格的重要原始文化之一。它以郑州大河村遗址第四期为代表,过去也有人称之为秦王寨类型。

其分布范围以河南省中部为中心,西至洛阳,北起黄河以南,波及汝河沿岸的河谷平原以及丘陵地带。

其重要遗址,除大河村外,有郑州后庄王,荥阳点军台、青台,偃师高崖西台,洛阳王湾二期前段,临汝大张,禹县谷水河,鲁山丘公城。

此外,豫西南唐河寨茨岗等遗址也近似于大河村类型。

大河村类型文化的成因是复杂、多方面的。

根据大河村及荥阳点军台的情形看,它主要是在大河村二期之类遗存的基础上,又融合了大汶口文化的因素而形成的。

诚然,大河村二期遗存本身亦甚为复杂,它以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为基调;残留半坡类型的一些因子,如杯口尖底瓶等;又保留有后岗类型的因素,尤其是大河村一期更为明显,诸如“红顶”碗钵、罐形鼎之类都可作为证明。

大河村、点军台之类遗址的大河村类型文化,由二期到四期的转变,既有承袭继承,也有因新的因素的汇入而发生明显变化。

这一新的因素主要来自东方大汶口文化:其中既有随葬背壶的墓葬、大汶口文化特有的青灰色陶器、典型的陶鬶、背壶、匜、圈足尊等器物,以及背部钻四孔的龟甲器、骨雕筒等;亦有对大汶口文化加以改造而吸收的因素,如凿形足鼎的盛行。

凿形足鼎是大汶口文化中的传统风格。

在大河村类型中,其罐形鼎及折腹釜形鼎,如果将上部看作是在原来罐形及釜形的基础上进一步演变的话,其下部的凿形足显然是吸收大汶口文化的因素形成的。

需要指出的是,大河村类型中,无论凿形足的罐形鼎,还是凿形足的折腹釜形鼎,就整个器物形态观察,它既非传统正宗的仰韶风格,也非大汶口文化原封不动的搬迁,而是两种文化传统巧妙的结合,重新的创造,使之浑然一体。

除了陶鬶、背壶、匜、盉、圈足尊、凿形足鼎等器物,盛装食物的豆也来自大汶口文化。

大汶口文化中豆的数量之多,不必赘言,即以形式而论也是多种多样的。

在大河村类型中,目前发现两种形式的豆,一种为敛口喇叭形豆足;另一种为敞口、折腹、圈足上附有弦纹及长条、“十”字形和圆形镂孔的豆。

前者见于大河村四期、洛阳王湾二期前段、荥阳点军台三期、临汝大张,后者出现于大河村三期。

大河村类型中的这两种陶豆,其源头都在大汶口文化之中。

陶壶在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与大汶口文化中数量都不少,但二者的形制风格迥然有别。

前者主要是小口、细颈、大腹的蒜头壶,后者有大口、粗颈的无鼻壶、双鼻壶及颇具特色的背壶。

大河村遗址第四期M9出土两件背壶、荥阳点军台第三期遗存出土的Ⅱ式壶,都来自大汶口文化。

大河村类型中的彩陶风格,与仰韶文化大司空类型有近似之处,再联系大河村类型之前身遗存中明显地含有后岗类型的成分,可证在大河村类型的形成过程中,豫北冀南的文化始终有汇入的情形。

大河村类型中也存在南方屈家岭文化的因素,说明它也有吸取、融汇南方江汉流域文化的方面。

不过,这一因素在大河村类型中所占比例甚小,同东方大汶口文化相比,远不占主导地位。

有关大河村类型文化的来源与组成,大致可作如上分析。

对于这个融合型文化,笔者主张它是“颛顼—祝融”集团的早期文化。

关于古史传说诸人物的时代区分,笔者认为,所谓炎黄时代或颛顼时代或其他什么时代,是指炎帝族、黄帝族、颛顼族或其他什么族称雄时期。

因为作为古老的氏族部落或部族,其存续的时间是相当长久的,而它留在先民们的记忆中的年代每每是其称雄阶段,在其称雄之前或衰落之后,该族实际上都是存在的,只是它不在历史舞台的中心而已。

在“黄帝—颛顼—帝喾—尧—舜”这一五帝谱系中,颛顼—祝融集团称雄时期较晚,属于五帝时代的中期,在考古学上已属于龙山时代中期,但它和其他部族一样,都有自己源远流长的历史,在这样源远流长的历史中,每一个传说人物及其神话传说都有其“时间深度”,颛顼—祝融的古史传说也有其“时间深度”,将其有关天文历法方面的古史传说与大河村类型中的天文星象等文化特征相对照,大河村类型属于其称雄之前所创造的考古学文化,即大河村类型是颛顼—祝融集团在仰韶时代所创造的文化。

判断大河村类型文化属于颛顼—祝融集团所创造的文化,其理由有三:(1)在地望上,颛顼—祝融集团的中心所在地及其主要分支的居地,与大河村类型文化的分布相一致,在地望上是重合的;(2)大河村类型文化是由中原的仰韶文化与海岱的大汶口文化相融合而形成,而颛顼族群恰恰是中原的族群与东夷相融合而形成的;(3)在大河村遗址出土有彩陶天文图像和太阳崇拜纹样等,可与颛顼和祝融的特性联系在一起,而在没有文字记载的情况下,这种文化特征所显示的族属特性是至关重要的。

郑州大河村第三期遗存出土的彩陶天文图像,一种是复原后有12个太阳。

这个有太阳纹的彩陶片,是绕陶钵肩部一周而绘。

发现者“根据口沿的弧度和每个太阳的夹角(30°),计算出的口径为30厘米,在钵的肩部一周原来应绘12个太阳纹”。

笔者1984年到郑州博物馆参观,谢遂莲同志给笔者看了在郑州市北郊后庄王的大河村类型遗址一个断崖上采集的五片大河村类型文化的彩陶片,其中一件是带有口沿的陶钵肩部残片,用白衣衬底,以黑红相间的彩绘绘出太阳图案,经笔者计算陶钵肩部口沿一周也是由12个太阳组成。

在大河村遗址也发现有星座图案的残片,该残片出土于第四期,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圆点,以直线、曲线连接组成。

据发掘者推测,“可能是北斗星尾部形象写照”。

此外,在大河村遗址还发现了几片绘有日晕的彩陶片,中间绘有光芒四射的太阳,左右两侧各绘有内弧图案,在弧背上也绘有向外发出的光芒。

大河村出土的几件彩陶钵和后庄王出土的彩陶钵上都绘有12个太阳围绕陶钵肩部一周而排列,其含义是什么?对此,我们既不能用《山海经·大荒南经》“羲和生十日”等有关东海少皞的十日神话来解读,亦不能用《山海经·大荒西经》“常羲生月十有二”来解释。

许顺湛另辟蹊径,他认为《左传》昭公七年说“日月之会是谓辰”,日月交会的时间都是阴历每月初一,一年交会十二次,所以画十二个太阳。

《山海经·海内经》说“噎鸣生岁十有二”,噎鸣是岁星,《山海经·大荒西经》说它“处于西极,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可知古代曾以岁星纪年。

《左传》襄公九年说“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

依据这些资料,许先生说:陶钵上12个太阳,或许与岁星纪年有一点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