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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权高于一切,导致良渚古国走向灭亡

在大约距今5500~4500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中国大陆各地的考古学文化面貌均先后发生了重大变化。红山文化的坛、庙、冢,良渚文化的高大祭坛、贵族坟山和面积达290万平方米的城址是最为世人称道的,原先不被学术界注意的仰韶文化也因河南灵宝西坡大

在大约距今5500~4500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中国大陆各地的考古学文化面貌均先后发生了重大变化。红山文化的坛、庙、冢,良渚文化的高大祭坛、贵族坟山和面积达290万平方米的城址是最为世人称道的,原先不被学术界注意的仰韶文化也因河南灵宝西坡大型建筑基址和大型墓葬的发现而令人刮目相看。种种迹象表明,当时的社会结构也正处在激烈的新旧转型当中,文明化进程发展到了一个关键时期。

在当时变是普遍的、激烈的,但是不同地区、不同文化变化的形式、内容和侧重点又是有所差别的。

比较这些差别,分析这些差别,笔者感到这决非表面上的不同,而可能反映了更深层次的、涉及文明化进程中不同模式的问题。

以下仅以红山文化、良渚文化和仰韶文化大墓随葬玉器的情况作些比较,谈些不成熟的意见,请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不同的特点 不同的类型红山文化、良渚文化、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均是我国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虽然它们基本都处在距今5500~4500年这一范围内,但正如上述材料所表明的,表现在墓葬随葬玉器上,却是各有特点。

首先看随葬玉器的组合。

红山文化墓葬随葬玉器,常见组合有马蹄状箍、勾云形佩、璧、环、猪龙、龟、鸟、蝉、蚕等动物形玉器,少见钺、斧等兵器仪仗类玉器,基本不见镂刻有“神徽”的琮、三叉形器、璜形器等玉器。

神权高于一切,导致良渚古国走向灭亡良渚文化墓葬随葬玉器,常见组合有琮、璧、冠状饰、三叉形器、璜形器、锥形器、镯、环、钺及石钺,不见或少见红山文化中常见的箍形器、勾云形佩及龟、猪龙等动物形玉器。

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墓葬随葬玉器,既不同于红山文化,也不同于良渚文化,正像灵宝西坡大墓呈现的情况,种类非常单一,只有玉钺一种,根本谈不上什么组合。

红山文化大墓随葬玉器的数量,如上举牛河梁、胡头沟积石冢发现者,数量不等,有2~3件的,6~7件的,也有多至20件者。

良渚文化大墓随葬玉器,与同时、同等规模的红山文化、仰韶文化墓葬随葬玉器数量相比,无疑是最多的,连同装饰品在内,一般几十件,多的上百件。

如上举良渚反山墓地M1M20,瑶山祭坛MM11,寺墩M3等,随葬玉器以单件计都在100件以上。

良渚反山墓地M23仅玉璧就出土了54件,常州武进寺墩M3仅玉琮就出土33件,1983年余杭县文管会在横山清理的一座良渚文化墓葬M2仅石钺就出土了132件。

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墓葬随葬玉器数量,与良渚文化大墓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与红山文化大墓相比也略逊一筹。

灵宝西坡规模与红山文化、良渚文化大体相当的仰韶文化墓葬,一般只随葬玉钺1件,M11最多,也仅3件。

而墓室规模大于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大墓的M2M29,除了陶器,什么玉器都没有。

三看随葬玉器的雕琢工艺。

红山文化墓葬随葬玉器有圆雕也有片雕。

在勾云形器、动物形器等玉器上一般有雕刻的花纹,纹道稀疏粗放,少则数道,多者十多道二十几道,以表现出想要表现的物象的大体轮廓为标准。

良渚文化墓葬随葬玉器,在琮、冠状器、璜形器、三叉形器、圆牌饰、锥形器等器上几乎都细密地雕出“神人兽面”纹,有的纹道细如发丝,甚至在一些玉璧、玉钺上也能见到这样的纹饰。

神权高于一切,导致良渚古国走向灭亡仰韶文化墓葬随葬玉器,主要是圆雕,如常见的钺,厚重而朴拙,除了材质不同,其形制和石斧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且无纹饰,这与红山文化玉器尤其是良渚文化玉器不同。

神权高于一切,导致良渚古国走向灭亡其实,除了以上所列这些不同,在各自的埋藏环境和方式方面区别更大。

如上所述,红山文化大墓如牛河梁、胡头沟等地,往往是墓在冢内,一冢多墓,冢分三级,层层叠砌,形状不一,或方或圆,旁有烧土、石堆祭祀遗址,多冢中间更有石砌祭坛高高耸起,类似如此布局的地点在牛河梁已发现十多处,种种迹象表明,这些墓葬不是一般生活聚落遗址的有机构成部分,而是特殊的举行某种宗教祭祀活动仪式后的遗留。

良渚文化大墓如瑶山祭坛,形式、性质与牛河梁红山文化大墓完全相同。

良渚反山墓地、福泉山墓地与之相比,虽有一些区别,但墓葬也是葬于人工堆筑的高台之上,墓地前后或左右也有祭祀的遗迹,则是与之相通的。

仰韶文化大墓不葬于人工堆筑的高台或祭坛之上,旁边也未见与祭祀有关的遗迹,而是按一般规律和其他墓葬埋在一个墓地,不同的只是大型墓、偏大型墓较为集中而已。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红山文化、良渚文化、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发现的这些大型墓葬,时代基本同时,规模也大体相当,但在用玉随葬等方面却有着各不相同的特点,这些不同的特点,显然代表着三个不同的类型。

其中,红山文化类型与良渚文化类型有某些接近之处,仰韶文化类型则与之区别甚大。

不同的类型 不同的模式红山文化类型与良渚文化类型发现早,资料丰富,研究也最为深入。

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发现较迟,资料也不是很多,但一经披露即引起了广泛关注。

对红山文化类型玉器,除管、珠、坠、镯、环等一般装饰品,研究者普遍认为像箍形器、勾云形佩、猪龙、龟、鸟、蝉、蚕等一类玉器是通神的工具,对此,许多学者都有深入的论述。

郭大顺在《从“唯玉为礼”到“以玉比德”》一文中,引用《越绝书》有关记载和《说文・玉部》对“灵”字下部之“巫”字以及王国维对“礼”字的解释,认为“古人一直是把玉器作为通神工具来对待的。

掌握通神权力的巫者也以玉示名。

红山文化墓葬随葬玉器的情况对此有很好的说明。

”许倬云在《神 与祖灵》一文中说,“红山文化牛河梁遗址的积石冢,墓主握有玉龟及玉猪龙(或玉熊龙),自然象征其神力。

积石冢的四周,排列无底罐式的陶瓮,是否亦可视为通天达地的象征?红山神庙的女神,为孕妇的造型,自然是生产力的象征。

女神庙地居礼仪中心遗址的最高处,具有君临礼仪中心的气势;积石冢中的男性墓葬,毋宁居于从属地位,也许是具有通灵能力的巫师”。

辽宁省博物馆周晓晶在《红山文化玉器的创型理念与使用功能研究》一文中,认为“它们应是萨满神服上的饰物或神器,是萨满活着的时候行神事时的助神或工具,死后随之入葬,这是红山文化玉器的基本属性”。

继而将红山文化玉器细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幻象类神器,是萨满活着的时候行神事处于昏迷状态时,头脑中出现的幻觉影像”,勾云形佩即属此类;第二类为“动物助神类神器,是现实生活中经过萨满的神化而被萨满奉为神灵”,“玉人、玉鹰、玉鸟、玉鹗、玉龟、玉鱼等,都属于助神类玉神器”;第三类“为幻象与动物综合类神器,一般是经过抽象变形的动物形象”,如玉猪龙、玉带齿兽面纹佩;第四类“为工具类神器,是缘于现实生活中其他材质的工具或法具演变而成的萨满玉质神器”,如玉斜口筒形器、玉刃边璧形器、玉环、玉棒形器、玉勾刀形器等。

对红山文化玉器分类及其具体功能的认识,也许会有不同意见,但没有人否认其与通神有关。

可见在红山文化时期,特别是它的晚段,当时社会虽已发生分化,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所谓“公共权力”已经存在,但掌握、行使这种“公共权力”的并非世俗的“王”,而是这些掌握着通神权力的巫师或曰“神王”,神的权力高于一切,神的威望高于一切,社会的运转、社会矛盾的调节都靠神来解决,而神的意志和命令则统统要由能与神沟通的巫者来传达来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