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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育津贴新政策是什么

2023年生育津贴新政策具体是:1、生育津贴计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2、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

2023年生育津贴新政策具体是:

1、生育津贴计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2、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3、生育津贴申领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

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

4、生育津贴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生育津贴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5、生育医疗费报销具体如下: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遗传病基因检测费、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生育保险限额方式结算,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异地发生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事后进行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手工报销及生育津贴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

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1、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基本的生活需要就由生育津贴来维持,女性职工在生产完三个月内需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生育津贴的申领,每个人能够拿到手的钱不太一样,有一个计算的公式,通常是以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假期的天数,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标准的,那么差额部分就应该由企业补足;

2、生育保险当中还包括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和生产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3、已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生育保险会进行资金的筹集,由企业按照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建立了生育保险基金,所以职工是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

4、在生育津贴方面如果有问题的话,就要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材料的上报,只要通过审核之后就能够处理,但是也需要自己学会合理的操作,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指的是按照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上海二胎产假规定2023年是多少天

2022年上海生育津贴消息,上海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2022年上海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022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接下来跟我一起来看看最新相关资讯吧。

上海生育津贴领取地址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要求。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符合办理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上海生育保险享受标准

上海生育保险享受标准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两方面,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孕妇是否从业划分为两个发放标准。

1、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妇女

a、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保局要求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b、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c、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2)失业妇女:

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保局要求的最低标准计发。

2、生育医疗补贴:

上海市生育医疗补贴标准为:

3、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十二周之内去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计生办会给个联系卡

2、拿此联系卡去地段医院进行初次产检领孕产妇保健手册(俗称小卡)

3、在16周内拿着小卡去你想生产的医院建大卡,产检。

4、生完宝宝后,到各区社保中心领取生育基金。

其中,产检是不能用医保卡的,但是生产时可以用医保卡。生育基金包括你产假时的工资即生育生活津贴(晚育顺产4个月,晚育剖产4个半月,工资以你交社保的基数为准,最低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平均工资),加3000块医疗补贴。如果单位有另外帮你们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可以拿着医疗收费单去保销。

上海生育保险条件: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

上海生育保险包括两项待遇:一为生育生活津贴,二为生育医疗费补贴。本文为您提供上海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

生活津贴标准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

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低于人力资源社保局要求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按2892元计发)。

(二)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三)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医疗补贴标准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期限标准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在上海二胎产假也是12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除了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当地人民政府又将产假延长了30天,此外,上海的男职工是可以享受陪产假的,陪产假是10天。

一、上海二胎产假规定是多少天?

上海二胎产假规定是128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第三十二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及其待遇。

二、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是什么?

(一)员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二)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三)办理就医登记表。

(四)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五)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三、在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材料有哪些?

(各个区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大致分为以下材料):

(一)个人身证明;

(二)结婚证;

(三)户口簿;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五)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四、产假期间是否可以辞退职工?

产假期间不可以辞退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虽然国家全面开放了二胎政策,各地人民政府也都积极响应,但是,二胎的产假跟第一胎的产假并没有什么区别。产假或者是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是不受影响的,若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员工一定要积极向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