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莫言的《蛙》,回想自己的两次打胎经历,很多事情只有自己明白(莫言改编的电影《蛙》)
最近一段时间,莫言和某个大网红的所谓交锋持续登上热搜。关于这件事整个过程和是是非非我就不去重复了,可能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看问题的角度,因为角度不同,也都会有自己的不同观点。下面我说一说个人的体会。
莫言的《蛙》我看了两遍,可以说,作品表达的内容让人痛彻心扉。如果没有过相似经历的人,我想可能读不懂这本书,即便读了也不会感同身受。
我和老公是九二年结婚,九三年生下了女儿。在女儿四岁那年,我意外怀孕,我和老公简单地商议后去医院做了流产。
为什么这样选择?我只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别无选择。
我本人在一家金融单位工作,属于国企。我老公在一家事业单位供职,是体制内人员。大家想一想,那个时候我们有选择吗?
真的没有,况且女儿还小,个人精力财力上也照顾不过来第二个孩子。所以那一次我们的选择,可以说是很正常,也是很正确的。
又过了几年,在女儿13岁那年,我又一次意外怀孕,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我特别想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自己年龄大了,对生命和生活有了更多的感知和认识;另外一方面,女儿大了,我也有精力和能力来养育第二个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是因为我想要个男孩儿吗?当然,这个孩子如果生下来,我希望他是男孩,这样我俩就可以儿女双全了。不过女孩儿一样好,两个小棉袄不是更幸福吗?
但是在我和老公说这件事的时候,他却说:你的想法不错,我也支持,但是你知道后果吗?
接下来,我俩用半个月的时间向单位领导汇报这件事,同时向一些主管部门咨询相关的政策,结果是,如果不采取非常手段,那么这个孩子生育后可能会影响我俩的工作和编制,说白了可能会因此丢掉工作。
那么所谓的非常手段是什么呢?一般而言,那就是给自己的大女儿办成残疾。当然,这件事儿也不是说办就能办的。
斟酌再三,我俩畏惧了,最后还是打掉了这个孩子。
回过头看莫言的《蛙》,看他和那个大网红的争议,我心里特别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