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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这个词出自何书?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 所谓的“三寸金莲”,是对妇女肉体的残害!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关于这种说法见最后一段)。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至于三寸金莲的“三寸”有极言其小的含义。其实并非一定要小到三寸。考缠足起于五代时期(公元960年前后),并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后,这期间不知更换了多少朝代,各个时期的度量衡也不尽相同,如果说一定要“三寸”,那么,要哪个朝代的“三寸”就成了大问题。缠足是纯粹的民间行为,它是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并没有严格的尺度。足的大小观念在女性群体中的比较中产生,当然有愈缠愈小的趋势,以至于有小於三寸的小脚,但这绝不是主流,因为这样的小脚几乎是不能走路的,可以说这是一双废脚。所以是不足为训的。当时公认的标准是:脚缠得小而又能走路方为美足,这样的小脚一般在三至四寸之间(10—13.2 cm)。

现代还有人把三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金莲”,把四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银莲”,五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铁莲”,这实在是毫无根据的杜撰,而且甚属滑稽,与正统的缠足民俗相去甚远。事实上,一个女子,只要双足缠成尖形并且四趾弯向足底,就一律称之为金莲,至於金莲的大小则另有别论。这才是缠足民俗的本原含义。

众所周知,缠足是中国古代的陋习,其实这种习俗倒是不存在有人发明,上行下效,统治者喜欢,百姓当然也会效仿,这种陋习在宋朝发展,盛行于清朝,女子以不缠足为耻。

三寸金莲,就是缠足,古代女子在五六岁的时候,先要裹尖,用长布条将除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在脚趾间撒上明矾后紧紧裹住,一次又一次的加紧;裹到只有大拇指突出的时候,就要把脚裹瘦,四个在脚底下的脚趾要狠狠的往内压,直到脚趾全紧贴脚底;最后就要裹弯,把脚由平直拗成拱桥状,再成马蹄状,脚跟和脚趾之间有一条缝,视觉效果接近高跟鞋。在裹脚的过程中,扭伤、脱臼是很常见的事情。

现在的我们完全没有办法理解,古代的人们审美怎么这么奇怪,看不到人体自然的美,反而喜欢畸形的躯体。北宋统治者认为小脚是美,所以民间也推崇小脚,称为“三寸金莲”。缠足是男权社会“男尊女卑”到达一定地步的产物,裹足后女子就彻底被禁锢在闺房之中,也符合从前对女子“三从四德”的要求,缠足后的女子行动不便,出门当然很难。缠足后走路的姿态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在古代男人看来,这就是娉婷袅娜,楚楚动人。

三寸金莲的盛行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文人的追捧,在很多流传下来的文献记录中可以看到,明清时期的文人有很多咏小脚的诗句,甚至会把小脚分等级来探讨。宋代大文豪苏轼就有写过“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士大夫文人视女人为玩物,病态的欣赏小脚,助长了缠足的风气。

“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男人的喜欢成了审美的标准,哪怕是以伤害自己为代价。新中国成立后缠足的陋习才得以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