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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采访 拾金不昧的

采访拾金不昧的人需要以下步骤:1. 确定采访对象:首先,你需要找到一个拾金不昧的人,这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当地媒体或社区推荐等方式实现。2. 准备采访问题:根据你对拾金不昧的理解和你想了解的内容,制定一份采访问题。例如,“能描述一下当时发现金

采访拾金不昧的人需要以下步骤:

1. 确定采访对象:首先,你需要找到一个拾金不昧的人,这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当地媒体或社区推荐等方式实现。

2. 准备采访问题:根据你对拾金不昧的理解和你想了解的内容,制定一份采访问题。例如,“能描述一下当时发现金子的情景吗?”或者“你捡到钱包后,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想法是什么?”等。

3. 进行采访:在采访过程中,要保持尊重和礼貌,向采访对象提出问题,并仔细倾听他们的回答。

4. 收集信息:在采访过程中,注意收集拾金不昧者的个人信息、发现金子的过程、捡到钱包后的想法以及还给失主的原因等信息。

5. 分析信息:通过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你可以得出拾金不昧者的特点、动机和行为方式等。

6. 撰写报道:根据你收集到的信息和你的分析,撰写一篇关于拾金不昧者的报道。在撰写报道时,要注意使用客观、公正和准确的语言,不要夸大或歪曲事实。

在采访拾金不昧的人时,要注意尊重对方的隐私,不要过度挖掘或曝光个人或家庭信息。同时,也要注意不要对拾金不昧者进行道德评价或过度赞扬,以避免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压力或不适。

我个人觉得应该奖励的。

由广州市公安局起草的《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月10日悄然出现在“广州金盾”网和广东省公安厅的官方网站上,将连续10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十条(一)“对拾金不昧的个人,可按拾获财物价值的百分之十的金额给予奖励”,经当地媒体报道并放大后引起了广泛关注。

 

 与上相对应的另一条规定则是:失主领回失物时,可以自愿按遗失物品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的单位或个人。无失主者则拍卖后支付此报酬。

 

 负责发布《规定》的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新闻发言人认为,该规定实际上在执行了近30年、去年底才废止的《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办法》中也有,只是平常少有人去关注、实践中也少执行而已;这次继续出台并强化之,主要还是为了加强对本市拾遗物品的管理,维护财物失主的权益,表彰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

《规定》同时也强调,凡冒领、挪用、侵吞、故意损毁拾遗财物的,一经查实,除返还原物或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规定》一公布,拾金不昧到底要不要奖10%,引来广泛争议。

 

 碰撞

拾得人应有报酬请求权

实际工作中,拾得人首先要妥善保管拾遗物品,还要打电话、发微博找寻失主,若联系失败须将物品交到公安机关,都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应当享有报酬请求权。现实中无论拾获次数还是拾遗物品都可能最多的群体——出租车司机,其中就有不少人建议,若法律能对拾金不昧给予奖励、予以肯定,将对遗拾双方非常有益。

 失主付费物权法早有规定

“拾金不昧奖10%”其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地方的“实施细则”。《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很显然,失主向拾金不昧者支付费用是法定的。只不过,《物权法》没有像广州这次将比例明确为“10%”而已。

此外,捡到贵重物品交到公安机关,也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应得到荣誉之外的奖励。

 

 “有偿拾金不昧”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完全靠道德或舆论的力量维持拾金不昧的义举不太现实。就连发达国家也有类似的法律,比如在德国,一般是付给拾得人报酬5%;日本则更高些,拾得人可获得20%以下报酬。

 

 奖励办法可以更加完善,比如,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者,应该设定上限,避免金额太大令奖励变味;具有特殊职业便利的人,比如保安、巡警、出租车司机等,其奖励比例应该适当降低;规定确有特殊困难的失主不必拿出10%进行奖励,如辛苦凑齐用来治病、还债、交学费的钱。

 “打九折的拾金不昧”是变了质的“拾金不昧”,拾得人若接受奖金,性质就全变了,这样去鼓励拾金不昧,是对道德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