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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吏治饱受诟病,宋初却不一样,到底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呢?

宋代吏治饱受诟病,宋初却不一样,到底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呢?

贪腐状况是一个王朝兴废的晴雨表,若是官员贪污,自然百姓会受苦。宋代是一个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极度发达的时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高峰,然而宋代的吏治却一直为世人所诟病。宋初却展现了不同的样貌,特别是宋初太祖、太宗和真宗三朝的反贪还是应该值得肯定的,那么宋初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呢?对宋又有何影响?宋初反贪宋代的反贪机制承接唐制,但同时又有自己的特点,宋初,从太祖到真宗六十多年间在反贪方面做了极大的努力,不管是君主的重视程度还是实际的严厉程度都无可厚非,在这些反贪机制的作用下宋初的吏治总的来说也比较清明。

北宋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高峰,北宋的经济文化更是达到了最高峰,两宋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其发达的商品经济的背景,与我们市场经济有着众多相似的地方,其制度对于我们也更加有借鉴意义,特别是其发达的反贪机制。

在这样一个藏富于民的朝代,宋初的君主制订了一系列的严密的政策来约束官吏的行为。

宋承五季之乱,在太祖太宗的努力下,结束了唐末以来四分五裂的混乱局面,使中国复归于统一,并逐渐进入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鼎盛时期。

但是对于北宋前期来讲,连年的战争使得民生调敝,百废待兴,社会一片混乱,贪官污吏横行。

宋初君主十分注重法律的作用,宋太祖认为“王者禁人为非,莫先于法令”。

为了惩治贪官,宋初制订了详尽的法律来约束官吏的行为。

这些法律明确了贪赃犯罪的具体罪名和处罚措施,为严惩贪墨提供了法律依据。

宋初的反贪立法主要包括《宋刑统》、单行立法和敕令。

宋刑统的制定为宋王朝惩治贪官提供了法律依据。

《宋刑统》对贪赃犯罪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刑统承袭唐代的规定,将赃罪划分为六种:“赃罪正名,其数有六,为受财枉法,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并坐赃。

”其中受所监临和窃盗属于贪污犯罪,而受财枉法和不枉法等则属于贿赂犯罪。

宋代除了在《宋刑统》中规定了众多惩贪法制以外,还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敕令。

敕是在律之外发布诏令的形式,通常是在特定的时间、对特定的人或事临时发布的一种诏令,因此也称散敕。

敕令格式,敕的效力是要高于法律的,并且这些敕令在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还会对之进行整理删定,汇编成册,这种活动被称作是编敕。

敕令在宋代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宋后期一度引例破法。

并且这些敕令的数量也是惊人的。

史书记载真宗咸平元年时,散敕已达“万八千五百五十五道”。

在这些敕令中有许多就是关于惩贪的,这些惩贪规定也很好的起到了惩贪的效果。

宋代除了《宋刑统》和相关的编敕以外,还制定了许多单行法律和一些特殊规定。

如《提、转、知、通按察赃吏诏》等。

这些专门的法令的针对性更强,相比较与刑统等更加具体,操作性也更强,是以上两种法律的重要补充。

提高待遇太祖陈桥兵变,以宋代周,为防止黄袍加身的闹剧再次发生,太祖杯酒释兵权,许以将领高官厚禄。

太宗时期首先改革了俸禄制度,废除了太祖时期的俸户制,将本官的月俸三分之二给实物,三分之一给现钱。

同时太宗也多次颁诏增加官员的俸禄,雍熙四年,取消文武官俸禄除陌制度,全额实价支付俸禄。

同时允许川峡、广南、福建等路区的地方官,可按规定预领俸钱。

至道二年还规京官三十个月满任后,仍可继续给俸;官吏致仕仍可领取半俸用以养老等等。

真宗即位初期的咸平和景德年间,也多次下令增加俸禄,大中祥符年间还诏令文武官员一并增加俸禄,制订了文武职官员月俸从三师三少的一百二十贯到侍禁四贯分二十二等的俸禄政策,大大提高了官吏的待遇。

除了基本的俸禄之外宋初还存在着大量的福利待遇。

宋代的福利很丰厚,主要有职钱、茶酒厨料、薪蒿碳盐以及给券、赠给、公使钱等。

以公使钱为例,公使钱是一种变相的福利待遇,俞宗宪先生称公使钱的主要职能就是来提高官吏的福利待遇的。

公使钱又称公用钱、公费钱,属于官府的办公经费,主要是用来进行公务接待的。

政府的公费钱一般给与的数额都比较多,如节度使兼使相有给到两万贯,最低的卿监也有十贯到一百贯,而这些钱名义上用来进行公务接待,但实际上是主要是用来官员之间的宴请,官场上官属之间的宴请是一项必要的活动,政府的出资从另一方面讲节省了官员的这一部分支出,也就意味着增加了收入。

如何监察官员作为一个执行公权力的主体,在行使凌驾与权利之上的权力时,如果没有一定的监督机制,很容易滥用权力,导致腐败。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系统就显得十分必要,宋初政府也意识到监督的作用,建立了自己的监督体系。

北宋的监督主要是通过监察系统和考课系统来监督官吏的。

两套系统的并行运作,很好的监督了官吏,防止了贪腐行为的发生。

《宋史》卷记载:“宋之立国,元气在台谏。

宋代制定了强大的监察制度。

强大的监察制度极好的起到了监督官员的作用,为宋初的反贪斗争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宋代在沿用唐代的制度,在中央设立御史台,御史台下分设察院、殿院和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