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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元朝,武宗推进改革,产生了哪些影响?

在元朝,武宗推进改革,产生了哪些影响?

大德十一年春正月,元成宗崩于玉德殿,成宗子德寿早夭,其侄爱育黎拔力八达在纷争中胜利,让位于兄长海山,即为元武宗,八达被立为皇太子,即其后之仁宗。兄弟二人在位期间,均进行了动作较大的改革,但得到的历史评价截然相反。武宗时,常被目为蒙古式之好大喜功与回回式之贪酷敛财的结合,而仁宗则是蒙元王朝汉化之代表。

在传统观念里,武宗的尚书省改革,把好好的至元盛世和大德守成推向了危险的方向,成为元代一百来年从强盛繁荣到腐化堕落的转折点。

产生了哪些影响?改革背景武宗入继大统,他所面对的国家局势,史书的评价与实际情况颇有差别。

《元史》对成宗的评价是:“垂拱而治,可谓善于守成者矣。

”多认为成宗时的守成惟和稳定了政局,与民休息,凡事处之以安静,收到了一定效果。

然而所谓创业难,守业更难,守成并非无所作为,顺其自然,而是要保持前朝的稳定繁荣,纵不兴利,亦需除弊,否则前朝弊端一再恶化,很快就会问题丛生,逐渐腐蚀整个国家机器,使统治摇摇欲坠。

而成宗的守成,正是一无所为,武宗面对的国家,可以说是千疮百孔。

武宗朝弊政主要有四个方面:名爵扫地,赐予空帑,太官恃不钩检,宿卫依凭城社。

这些弊病,其实在成宗时都己非常严重。

成宗以惟和为名的无所作为,使政局以一种缓慢而无可逆转的方式逐渐衰败。

成宗继位的过程并不太平,曾遭遇实力强大的晋王甘麻刺的竞争,经过激烈斗争,险些与皇位无缘。

因此他登基伊始就大加赏赐,以取得诸王和蒙古贵族、重臣的支持,诸王也趁此机会,以各种方式从中央搜刮钱财,除告贫、告饥、告灾等外,甚至有“诸王亦里不花来朝,以瘠马输官,官酬其直,为钞十有一万五千锭”,成宗也照给不误,为弥补亏空把各地平准库的储备金全部调入中央,使得交钞自由兑换成为一纸空文。

元贞二年二月,中书省臣言:“陛下自御极以来,所赐诸王、公主、驸马、勋臣,为数不轻,向之所储,散之殆尽”,所有储蓄耗尽,接下来就只能动用钞本了,大德二年二月,完泽言:岁入之数,金一万九千两,银六万两,钞三百六十万锭,然犹不足于用,又于至元钞本中借二十万锭,自今敢以节用为请。

”既然言又,可见并非第一回,此后开支没有减少的迹象,而宝钞的发行量的逐年增加,货币贬值,信誉下降,到后来,成宗只能将官员俸禄的一部分以禄米的形式发放,可见元亦己意识到货币购买力已难以维持。

除了赏赐,滥加官爵也是获取支持的途径之一,且成宗以“惟和”为方针,宰相完泽遇事敷衍推诿,得过且过,封官赐爵不废吹灰之力,且能皆大欢喜,最符合“惟和”的精神。

成宗亦大兴土木,一方面出于其自己的迷信,另一方面则是动用国库财产为皇亲国戚修建寺庙,成宗时期战争和灾荒亦多,向南有征缅之战,北边与海都、笃畦常年征战不体。

大德后期有连续的自然灾害,七年地震,十年亢旱、暴风,十一年江浙水灾,京师缺食,虽屡求弭灾之道,亦无补于事。

总之,挪用钞本,货币贬值,国库一空,官员冗滥,腐败成风,连年征战,南北均有严重自然灾害,这就是武宗继位之初所面临的形势。

采取的措施大德十一年九月,武宗立第一届尚书省,由于时间很短,没有出台什么政策,亦未造成影响,此次立省往往被忽略不提.然而这其实是武宗的第一次改革尝试,而其失败也是当时局势下的必然,这一结果影响了武宗之后的政策方针,这一届中书省主要构成为世代勋臣、定难功臣、太子属臣,再加上几个人轻言微、有名无实的“能臣”,实在不是武宗心目中合格的中书省构成,必然要进行大的调整。

然而中书省为全国最高机构,牵涉到各方面利益,对其进行调整可谓牵一发则动全身,实非易事。

所面对的反对派包括中书省,御史台,集贤院、翰林院和皇太子等多方面势力,这些也正是其改革所面对的阻力,这次努力彻底失败后,武宗的想法,必然是要分化对手,强化自身力量,设法成立第二届尚书省,才能真正进行改革,解决始终困扰的财政难题。

在这种思路下,其对各部门官员的多次赏赐、加官封爵,对第二届尚书省的全力支持,包庇纵容都可以找到根源。

武宗一朝改革措施除了提高行政效率和官员待遇外,还实行了封赠,考课,郊祭等多项传统汉式模式中的举措。

提高行政效率和官员待遇的目的是针对元代官场最严重的两个问题:效率低下和作风腐败。

由于元朝官员多自吏员出身,再加上异民族统治,多民族共冠治理等原因,效率低下和作风腐败显得特别严重。

朝廷治官吏,官吏治天下,官场的效率和作风是治理天下的关键。

武宗时期的尚书省改革亦与此着力甚多。

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效率方面,主要政策有省部减繁和惩罚不赴任官员。

成宗统治时期,由于奉行“宽大”政策,一方面选法紊乱。

仅徽政院除官,一两年内即多达一千五百人,另一方面则行政效率普遍低落,政务壅滞,提高行政效率成为当务之急。

成宗朝行政效率低下有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各级官员为了逃避责任,将事务不分大小,一并上奏,等待上级处决,导致大小事务堆积在中央,中书省无法及时处理:另一方面,权责不明,高级官员无需承担责任,导致低级官吏不服从命令,自行其是,因此造成官僚机构内部矛盾。

至大二年九月,尚书省成立之初,首先颁布了《省部纲纪》。

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处理,一方面要求各级官员不得随意将事务上奏,“在外行省、宣慰司、路府州县,凡合行的公事,不得推调”;另一方面要求高级官员亦需承担责任,不得将责任推卸责任只令吏员承担,如此官员命令得以实行。

元代尚有一种特殊的情况,一方面,员多缺少,官吏考满后由于没有职位,长期得不到升转;另一方面,由于朝廷重视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这三等人等到官位的机会远远大于南人,但前者多生长自北方,对于南方的水土人情很不习惯,元代选官制度又比较混乱,腐败比较严重,不赴任官员往往可以编造履历,进行行贿,得到新的职位,在这种混乱的选官制度下,任命至南方的官员,往往可以逃避赴任,这就使升转的困难局面更加严重,而升迁无望的官员转而贪污受贿,积累财富,导致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南方的行政机关也难以正常运转。

这一现象在刚平定江南时特别严重,而当时朝廷当权者为阿合马,他解决此闯题的方法为卖官鬻爵,这一措施更造成了南方的不稳定,且使南方的财富不能以正常的国家收入形式汇集到中央,而是大部分被买官者贪污挥霍,造成极大浪费。

官员不赴任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在元代长期存在。

世祖朝,成宗朝,武宗统治前期均颁布过惩罚不赴任官员的措施,此时尚书省再次进行重申:“钦受宣敕不赴任去的人每、依先圣旨体例、要他每罪过。

”改革官场作风官场作风的改革措施主要是实行封赠制度和提高官员俸禄。

官场腐败乃是官僚制度的痼疾,从古至今,权钱交易从未得到过真正有效的禁治,明初太祖重罚官吏,官场号称清廉.但仍屡出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