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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怎么报销?

生育险报销过程中,要带上计划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本人身份证、报销申请单、待遇核准结算单、就医申请表、医院检查票据收据等等,带上原件的同时,最好再带上一份复印件,方便到时候取证和核准。一般在换孕期间,需要到相关部分申报材料,签发医疗

生育险报销过程中,要带上计划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本人身份证、报销申请单、待遇核准结算单、就医申请表、医院检查票据收据等等,带上原件的同时,最好再带上一份复印件,方便到时候取证和核准。一般在换孕期间,需要到相关部分申报材料,签发医疗证以后,才会支付相关的生育险。

在我国,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后,在生孩子的时候可以享受到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这样一来,很多职工生育子女时自己承担的费用就比较少了,可以有效的减轻经济负担。那么生育险怎么报销?下面我给广大年轻父母讲解下这些知识。

一、生育险怎么报销?

1、首先去住院分娩的医院,复印住院的的出院证明(大概40页)。出院证明,住院病历。

2、准备好上述的要求复印件后,到当地的社保局(人社局),的生育保险科进行申报,并填写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3、填写: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内容。单位,填报时间,及配偶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档案。和产假的天数,申报金额,和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津贴要求有单位填写和计算,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内容:住院费用定额包干,难产补助,多胞胎一胎补助,生育津贴等项目组成。

4、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填写好了后,一式两份(填好一份后可以复印),到单位上,在单位意见栏目上填写:属实,并加盖公章。在开户行和账户和户名和联系电话栏目填写上单位的相关信息。

5、填好盖章后,把准备好的资料,有交到当地的社保局的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会告知你,在30天后,审核好了拿回执单。等待30天左右,去申报的地方拿取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的另外一份,发现,在社保局审批意见上和审核复核栏目上都签了字或者是加盖的章。

6、拿到回执单后,大概等待5个工作日后,相关生育保险待遇金就会打到表上填写的单位和帐号上。你在到单位拿上回执单,领取生育保险金。

二、报销生育险条件是什么?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三、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由此可见,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的职工,生育子女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生育险报销待遇。父母要准备好小孩出生证、分娩医院出院证明、社保卡等资料到当地社保局的生育科提交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等社保部门审核好资料后,最迟30天内就可以拿到生育津贴和报销款了。这就是我总结整理的生育险怎么报销的一些知识,希望对年轻父母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2)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