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臣邹浩:誓死不与奸臣同流合污,被贬后仍坦然面对

邹浩,字志完,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人,自号道乡,称道乡居士。邹浩生于北宋仁宗嘉祐五年,卒于政和元年,历神宗、哲宗、徽宗五朝。邹浩二十三岁步入仕途。
神宗时期治平四年(1067),宋神宗继位。
为了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他即位后便下诏广开言路,立志要改革内政。
起用王安石,开始熙宁变法,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改革,对两宋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邹浩中进士第,任苏州吴县主簿,从此步入仕途。
元丰七年(1084)直到元祐二年(1087),邹浩一直任扬州(今江苏扬州)州学教授。
扬州自古重视讲学,学者“旦暮讲习”。
但是,邹浩到任时,扬州讲学却已大不如前。
邹浩到任后一直希望能振兴教育,以便“化民成俗”。
元丰八年(1085),王安礼由江宁府移镇扬州,邹浩希望王安礼能“举化民成俗之言,绍复鲁僖蜀文之盛”。
元祐二年(1087),蒲宗孟由亳州移镇扬州,邹浩亦上书,希望蒲宗孟重视教育,振兴扬州的学校。
元祐四年(1089),邹浩除颍昌(今河南许昌)府学教授,仍然非常关心教育,对科举考试提出自己的见解,指出科举考试应包括经术、词赋等,而不能偏于任何一方。
并且针砭时弊地指出:“民贫,所当富也,则曰水旱如之何;官冗,所当澄也,则曰人情不可扰;人物,所当求也,则曰从古不乏才;国用,所当裕也,则曰治世耻言利;风俗,所当厚也,则曰不切于时变;边备,所当严也,则曰在德不在兵”。
后来,此观点得到宋哲宗及曾布的赞赏,并依据此,被哲宗亲擢为右正言。
邹浩在扬州、颍昌和襄州等地任职期间,亦喜欢结交朋友,“士有一善,无贵贱必与之交,无远而必欲收而取之”。
所以,“士有不远千里,鼓箧而至者,踵门问道无虚席”。
邹浩“辟馆居之,膳羞之事,取居于家”。
直到绍圣三年(1096)二月,邹浩因父病,解官回家,邹浩一直都在地方任职。
邹浩认为一个地方人民的风俗教化都与教育有关,所以他每到一处,必关心当地的学校建设,以培育人才为己任。
哲宗时期元符元年(1098)九月,邹浩被宋哲宗亲擢为任右正言。
因为邹浩“亦言在上者好恶不同”,且出言往往“诚中今日之病”,所以深得人心,众人“闻邹浩谏官,皆协公议”。
台谏作为皇帝的耳目,其主要目的是扩大皇帝的视听,行使对宰相及百官的监督和约束权。
邹浩转入中央任职,有了更多发表言论、参与政事的机会。
台谏官既有谏诤君主、监察中央和地方百官的职能,而且还有参加朝政和议定法制的权利。
但同时,台谏官也因此随时会得罪百官,甚至会连累亲友。
邹浩在被任命为右正言时,也有过如此的担忧,因怕连累老母,欲推辞。
在母亲的极力支持下,邹浩才进入台谏机构。
邹浩认为“天下之事可论者虽多,然其本源悉在于朝廷之上。
”他请求哲宗广开言路,诚心纳谏,重视台谏官的作用,才能使“君臣之情通然后足以隆四海之治”,使“使四方万里之远无以异于一堂之上”。
早选备台谏官,才能“言路不至久阙,相与尽忠献纳,少助陛下博览兼听之意”。
并且认为应该牵复绍圣以来因上言不当被降职的言官,否则“恐中人以下因此以言为戒”,不能“以言废人”,应该鼓励“天下敢言之气”。
百官要同心同德,不能相互指责。
对朝廷百官的过失,邹浩也不放过。
他三论陆师闵“虚奏功赏,保明不实,情涉欺罔”。
邹浩不仅关心政治,对一些经济政策,也提出自己的见解。
元符二年(1099),因追复旧法,扩大了置水磨的地域,邹浩认为“恐岁月之后,遂遍天下,而茶商衣食之源,尽为本司(水磨)所摧,不得措其手足,其弊可胜言哉!”,充分考虑了茶商的利益;同年邹浩即奏有官员对丁盐钱“止陈其利而隐其害”,而实际是民力不堪,从而使民失“仁圣”之意,恳请圣上体恤民情。
军事边防上,邹浩也曾进言。
邹浩认为不能因为一时之功而放松警惕。
邹浩职在言官,对政治、经济、军事等,都对哲宗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嘉言入告,无不从者”,得到宋哲宗的赏识和信任,也赢得了时人的爱戴和尊敬。
徽宗时期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哲宗去世,宋徽宗继位,向太后权同处分军国事。
保守派的官员则相继被召回朝,邹浩拜为右正言,陈瓘为左正言,龚夬为殿中侍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