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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中庸(12):祭祀和宗教

前面引用孔子所说天人之际,“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开始,到“舜其大孝也与”,以及“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三段文章,贸然一读,好像与“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本旨,以及“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学养境界,似乎接不上关系,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就需要用《中庸》后面所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治学精神,加以切实注意了,不可掉以轻心。如果想把这三段所引用孔子的话,加以慎思、明辨,就需要先对周礼文化中的祭祀、丧礼,以及天人之际的演变,深入了解,才能衔接《中庸》原文的整体意义。那样一来,就又牵涉到《周礼》和《仪礼》的专门研究了,反而很难达到通俗化的效果。所以只好从略,改用曲径通幽的方便法门来了解,使大家比较容易明白。

一、引用孔子学说,推崇我们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祖先,初由原始生活时期到达母系社会,再转变以男性为主的族姓宗法社会。又经历夏、商两代,到了周朝文、武、周公时期,才正式建立起天人之际、人伦文化的规模。这是有关周公制礼,规定以周天子为中心的中央统治,建立分封诸侯联邦政体的封建制度,以及全民社会的生活规范,资料统在《周礼》、《仪礼》两部书中。《中庸》只是引用重视孝道的敬祖和祭祀礼仪的精神,等于在说明《大学》中的“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之道,必须先从“诚意”做起的重要。例如孔子在《周易·系辞下传》所说:“上古穴居而野处”,上古的人类,并未发明房屋,只随便散处在洞穴或旷野里。“古之葬者”,上古人类埋葬死去的人,“厚衣之以薪”,只用树皮茅草等把尸体厚厚地包裹起来,“葬之中野”,埋在野地里。“不封不树”,既没有坟墓的界别,也不树立标记,更没有立碑。“丧期无数”,也没有守丧期限的规定。此其一。

二、孔子在《礼运》篇中,感叹上古的太平之治,“天下为公”的大同之世不可再得,三代以下,退而求其次,如“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这是说由三代以下这六个时代,已经可算是仅次于太平之治,可以称之为“小康”的大时代了。但他们能够达到“小康”之治的盛世,也是由于善用礼治文化的原因。至于礼治的基础,在于“养生送死”。养生的重点,在于政治的倡导,有了宗法和农业经济结合的社会秩序,才能给予人民生活的安定和康乐。可是人的生命,不只是由生到死就算完结;生和死,只是生命过程的两头现象;而能生能死的“天命之谓性”的性灵,并不因生死存亡的现象而消失。因此,自中古以来对祭祀的重视,也是东西方人类文化的共通特征。有如宗教的存在,用祭拜、皈(归)依、祈祷等仪轨,有沟通形而上道和形而下人类情志的作用,此其二。

在二十世纪的六十年代,有一位从罗马教廷来的博士神父,经过一位教授的介绍访问我,论及当时越南的宗教和政治的问题。最后又问我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佛教是否是无神论?我答复他:说佛教是无神论的观点,是误解的论断。第二个问题,从西方文化的观点来说,文化的根源,最初都由宗教传播出来。但中国上古的文化,并没有一个原始宗教的雏形,他觉得很奇怪。我当时就对他说,这恐怕是一般西方的学者并未深入研究中国上古文化的内涵,所以才有疑问。中国上古,同其他民族一样,本来就自有宗教的,而且它的起源,也有信仰多神、一神,乃至无神论等的种种内涵。唯一的不同,是中国上古对于天神和人神之间的沟通,是从人的本位开始的,是建立一个父子、祖先之间孝道的通道,作为天神和人之间的桥梁,这就是中国上古文化重视祭祀的由来,也就是中国上古文化的特征,是与宗教作用相同的。所谓郊、社之际的禘礼,包括对山岳河川土地的尊崇,从表面来看,像是杂乱无章的多神教,但并不认为那许多鬼神便是唯一的天地万物之主。他听了以后,很谦虚地说:我应该好好多研究“汉学”(中国文化的代名词)方面的知识了。我说:你能这样做,对沟通中西文化,一定会有很好的成就,我当为你祝贺。

三、由周公制礼以后,再经秦汉以前先儒们的提倡,对于葬礼所用的衣衾棺椁,以及葬后坟墓的修建,做法已经近于奢侈繁琐了。乃至依礼守制三年,上至帝王,下及百姓,谁也不敢违反,不然,就像后世犯了国法一样的严重。可是早在春秋战国阶段,如墨子等人,都已经大加反对了,极力提倡薄葬。另如代表道家的庄子,对于重视丧祭礼仪,也曾加以讥讽,并不完全赞成。

但中国文化对于葬礼重视的积习,已经有两三千年之久了。甚之,有些地方,对祖先坟墓的建筑,几乎可与豪宅比美。尤其在秦汉以后,帝王的陵寝俨然有如生人的宫殿,简直不可理喻。直到二十世纪的中叶,经政党(共产党)当局的一度倡导,暂时废除过于奢侈的坟墓建造,认为那是死人与活人争地的举动,这不能说是没有道理的理念。但由于民情风俗积习太深,而且也没有使人觉得另有使死者安心的更好办法,所以也不能完全改变历史的习惯。

综合东西方文化的习俗,对于死者的葬礼,有土葬、水葬、天葬、火葬四大类。其中用土葬的民族,最为普遍。水葬的民族较少,西藏高原和蒙古草原部分民族是用天葬。其实,天葬是以死者的身体,还报给自然界肉食众生的一种风俗。采用火葬的仪式,以印度和中国的佛教徒为最多数,尤其是佛教徒,有“一火能烧三世业”的信念。所谓三世业,就是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的痛苦和烦恼,都可一火了事。但不管人们采用哪一种葬礼,对于缅怀先人的祭祀,几乎都是同一的心情。《中庸》在这里引用孔子的观念,是特别重视传统祭祀的精神,并非是指葬礼而言。

四、在我们的历史文化上,自夏、商、周三代以来,有关天地鬼神的信念,始终若存若亡,隐隐约约连绵不断的存在。但从东汉以后,因为佛教三界天人之说传入中国,复有道家转化为道教的兴起,构成三十三天之说的盛行。到了唐、宋以后,便把佛、道、儒三家天地鬼神的信念,配合帝王政体的制度,有意无意地组成一个天上地下的体制,在民俗的信仰上,这个天人合一的迷糊影像,却一直沿用了一两千年。

首先,它把人间世界分为阴阳两界,也有叫作阴阳两间的。活着的人类叫阳间,死后的灵魂叫阴间。阳间社会的政体,最基层是乡里,乡里上级就是县令或州府的督抚。阴间的基层是土地公,土地公上级是城隍爷,一县有一县的城隍爷,一省有一省的城隍爷。主管阴间的领导叫阎罗王,这是汉、魏以后,从印度佛教文化传入后的称呼。宋、明以后,阎王也变成了联席制度,又分为十殿阎王,把民间所崇拜的宋臣包公(拯),也由民意自选为初殿阎王了。由土地公开始,上级到达阎王,所有鬼神的唯一职权,就是掌管人世间老百姓每人的善恶行为。所以人死后变鬼,一进入阴间以后,随便你有多么的狡猾,始终难逃阴间的审判,那是毫厘不差的,决逃不过阎王旁边判官的稽核。

但阎王主管阴间,不能主管阳间的人事社会,所以人间的帝王是与阎王各分阴阳而治。不过,人间帝王有罪过,仍然逃不过阎王的监视。到了最后,阎王也有权拘捕人间的帝王到案,然后送到最上级的玉皇大帝那里去受审定罪。那个玉皇大帝,是主管阴阳两界的天主,他上管三十三天,中管人间帝王,及阴阳之间的五岳名山的神祇,江河的水族龙王,下管阎罗地府。至于佛、道两教的教主,如释迦牟尼和太上老君,只是处于师位,为玉皇大帝的顾问而已。也许现在又增聘两位顾问,耶稣和穆罕默德吧!

这样一个天上人间和地狱体制的管理网,便是中国民俗信仰牢不可拔的信念。尤其在明朝以后,因《西游记》和《封神榜》两部小说的流传,为老百姓们所信奉,比我们相信任何朝代的政权还要坚定。不过,玉皇大帝虽然伟大,但他须听从母亲瑶池圣母(俗称西池王母娘娘)的教导。

由此可知,所有宗教,固然都有重男轻女的观念;但所有宗教,背后最有权威,最伟大的还是母教。中国的民俗宗教,玉皇大帝最高,但高过他的便是瑶池圣母;基督教最后的也是圣母,佛教最慈悲的便是女身母爱的观音菩萨。不过,这些汉、唐以后所形成天上人间的组织,都和周公的制礼,孔子的教化,并无任何关联。但也不能否认,这是人类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啊!当人们在道德、法律、教育都无法起作用的时候,只有它还可以镇服人心,发挥效果呢!所以《易经》观卦的彖辞说“圣人以神道设教”,用宗教以补救道德、法治、教育的不足,的确是另有其深意的。

至于三十三天和玉皇大帝的由来,在汉、魏以前,本来并无这个观念。这是魏、晋时期,佛教三界天人之说的传入,被北魏崇信道教者所袭用,在三十三天形成一位玉皇大帝,来掌管阴阳两界。如依佛教三界天人的观点来讲,三十三天(忉利天),是指太阳和月亮以上六欲天中的一重天,并未超出欲界。这个天界犹如联邦的组织,是由三十三个部分所形成的。此天天主,梵文名叫“憍尸迦”,中文意译为帝释天子。超于此天以外,还有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四个天。欲界天的天主又总名为大梵天。在此范围以外,到达色界天,但色界天又有十八天的层次差别,色界最高处的天主名摩醯首罗天,也有翻译叫有顶天,天主名大自在天。欲界和色界的各天,还都脱离不了物理世界的范畴。超过色界,才到了精神世界的无色界天。

欲界、色界、无色界的天界和人道世间,再加下三道的畜生、饿鬼、地狱等,才算是一个世界。佛学认为像这样的一个世界,在这个宇宙中,有不可知、不可量、不可数之多。以一个太阳为中心的世界作基准,累积一千个这样的世界,叫作一个小千世界。再累进一千个小千世界,叫作一个中千世界。复加累进,合一千个中千世界,叫作一个大千世界。

我们不厌其烦介绍了与佛、道两教学说的天人之说,它和传统文化儒家天人之际的观念,并不相干,但也是并行而不悖,不相冲突,只是介绍中国文化中的佛、道两家,早已存有类似现代太空科学观点的说法,可供后来研究者参考和注意。

我们为了孔子所说“受命于天,自天佑之”的观念,与“天命之谓性”的关系,以及周制祭祀和丧葬之礼,便拉杂牵扯了以上许多闲话。其实,总结《中庸》引用孔子这些话的意思,主要也就是《论语》上记载孔子所说君子有三畏的道理。“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孔子所说三畏的道理,是为了教导我们,因为一般普通人的心理行为,如果没有一个可以敬畏的心情,就会容易自我狂放,肆无忌惮。这种行为,从表面看,像是合于自由解放的原则,但经过时间的累积,一算总账,就会自食恶果,后悔莫及了。

例如一个正常的小孩或成人,心中随时思念着自己有可爱可敬的父母;或如下级对上级,随时怕出差错,会受责备;或有宗教信仰的人,随时告诫,那么,他的所作所为,自然就会规矩得多,少犯错误。所谓“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的道理,也就是告诫治国的君主们,既要上畏天命,又要下畏民志,不可自专自大,才可能寡过,也就不会成为孤家寡人了。这也是自求多福、自助而后天助的真实意义。至于提到“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一句,也是由这个理念而来。如果我们注意历史,就会了解,周文王当时所处的时代环境,以及本身所受殷纣王的迫害,可以说文王的一生都是在忧患中度过,哪里能说他一生无忧呢!尤其当他被纣王幽囚在羑里的时期,既不可有丝毫怨恨的表示,更不能不表示甘愿受罚而悔过的态度。因此只好以畏天命的心情,在幽囚中澄心静虑,精思入神来研究八卦易学,终于完成了千古不朽的大作《周易》一书。

所以孔子在《周易·系辞下传》说:“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便是说明周文王被囚于羑里,在忧患中完成《周易》的著作。但在这里,又说“无忧者其惟文王乎”,那是赞扬他的学养和家世三代的德性。由于他上代的理性和德行,恰好他又有两个出类拔萃的儿子,武王(姬发)和周公(姬旦),都能继承他的遗志,完成文治武功的大业。所以孔子在本文里,便说他有“父作之,子述之”的大福报,这都是由于周文王有“率性之谓道”的好德行,才能做到“修道之谓教”的大功德。

讲到这里,觉得研究《中庸》真有一种特别严肃的压力之感。现在且让我们自己轻松一下,姑且对不起圣人,说一个轻松的笑话。据说,世间有一个大善人,死后见了阎王。阎王一见他,就对他很礼遇,而且说,根据你一生的作为,应该再去投生做人,但很难找出最好的标准人样。你自己想想看,要做个什么样的人才好呢?这个人听了,想了一下便说:那我就要“千亩良田丘丘水,十房妻子个个美。父为宰相子封侯,我在堂前跷起腿”。阎王一听,便很恭敬地站了起来,离开座位,向他拱手说:“世间若有这种事,你做阎王我做你。”老兄,我们换个位子坐吧!

其实,世间也真有这样的人,一辈子享父母儿女之福,无忧地度过一生。在抗日战争的中期,我在四川,有一个自流井、富顺之间的朋友。他有祖传天然的十几口盐井,财富自有账房为他经管,太太和姨太太共有四五个,也有两三个好儿子,真是在堂前跷起腿过一生。我们常常对他说,大家都要去抗日,你倒幸福,天天在日抗。他便说,我也出了很多抗日的钱啊!我们听了,只有啼笑皆非。你能说他不对吗?因为他夫妻两人都是双人抬不动的大胖子。

(南师怀瑾《话说中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