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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泰:为什么“老不读三国”:游民文化与中国传统帝王之术(一)|正略名家(王学泰为什么说阿Q是游民)

王学泰:为什么“老不读三国”:游民文化与中国传统帝王之术(一)|正略名家

作者 | 王学泰

来源 | 中国好学者

1994年在《读书》举办的一个“读书日”与王蒙先生同坐一张桌,闲聊时便聊到《三国演义》,最近又在《读书》上读到他写的《〈三国演义〉里的“前现代”》,其私下所谈:文中所述皆“于我心有戚戚焉”,因之,骨鲠在喉,一吐为快,桴鼓相应,以期使读者对《三国演义》这部古典名著有个全面的认识。这在“三国热”日益升温的情况下,我想不是毫无意义的。

读《三国》(也包括)《水浒》一类小说,总会发现一些使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们不愉快的东西,如争权夺利、好勇斗狠的英雄观,视百姓群氓如草芥的独夫意识,以及书中处处流露出的对砍头政治、阴谋政治的热衷等等。对此,鲁迅先生称之为“三国气”、“水浒气”(据先生的一贯论述),他说:“中国确也还盛行着《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但这是为了社会还有三国气和水浒气的缘故。”(《叶紫作〈丰收〉序》)这些也就是“值得反省的东西”,“前现代”的东西。现在人们往往用很“新”的形式啧啧赞美和表现很陈腐的东西。

提到那些令人不愉快的“三国精神”“三国意识”,虽说也是我们文化的一部分,但在正统的士大夫著作中这些往往不会受到公开的赞美与宣扬。例如,有为之士把做皇帝当作人生的最高目标,但谁敢写“我要做皇帝”呢?明代有个笑话说某个市井细民早晨在带有露水的桌子上写了“我要做皇帝”,马上就被邻居扛了桌子到县城去揭发检举,幸好太阳出来了,露水干了,邻人白跑一趟。这是不敢的例子。以官阶作为价值判断唯一标准的观念与实践是持续了数千年的,直至今日也未销声匿迹,但也很少有人说他一生目标就是要做官,或者说做官的目的就是要享受做官的好处与特权。

士大夫们总是要有些“利他”的理由,例如:拯民于水火,解百姓于倒悬;兼济天下,以行其道;最低层次也要打出光宗耀祖的招牌。就连做梦都想当皇帝的袁世凯,在做皇帝之前也要实行“三让”,并表示如果不许他“让”,他宁肯隐居“洹上”老家,做个烟波钓叟。一让给满清故君。刚退位三四年的小皇帝和宫中那些一点主心骨都没有的隆裕太后和老太妃,连民国军人都怕见,还敢做复辟之想?二让明朝后裔朱某,表示光复明朝之意。朱某仅是一个小军官,敢此非分之想?三让给孔夫子后裔,表示对华夏传统圣德的仰慕。蜗居在曲阜的衍圣公无权无勇,放着偌大的家业不守着,敢到北京金銮殿上冒险?经过了“让”的程序,领略了这些有资格当皇帝的诸人之“谦虚”,最后,袁世凯才出于公心,俯顺舆情,不得已当了洪宪皇帝。当然,历史总算满足了他的心愿,不到一百天就被赶下了台。可见传统政治中有多少是想干不想说的和想说不想干的。

恐怖原则、阴谋诡道是传统政治之精粹,然而这一切都是在“杀人如草不闻声”中操作。对此,正统的文人士大夫们是心领神会、讳莫如深的。我们读正史(前四史除外)看到的尽是“光明面”,尽是对每个开国皇朝对老百姓的“深恩厚泽”的赞颂。韩愈在《元和圣德诗》中描写了被俘军阀刘辟一家被处死的情景:“妇女累累,啼哭叩拜。来献阙下,以告庙社。周示城市,咸使观睹。解脱挛索,夾以砧斧。婉婉弱子,赤立伛偻,牵头曳足,先断腰膂。次及其徒,体骸撑拄。”作者爱憎分明,立场正确(痛恨分裂,拥护中央),描写真实。(先游街示众,后上断头台),决不像现在一些恐怖影视片,胡编乱造,但为什么受到后世士大夫读者的一致指责呢?苏辙就说:“李斯颂秦所不忍言,而退之自谓无愧雅颂,何其陋也。”(《诗病五事》)也就是说这些事是只能做不能说的,说了就有悖于主流意识形态所宣扬的仁爱忠恕。但这些在一些通俗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则不成为问题了,也很少有人批评指责,可能是小说的精彩描写夺去读者的注意力,也许人们认为小说就应该这样写。

可以这样说,这些通俗小说的作者似乎毫无顾忌地把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阴暗、最野蛮、最缺少理性的一面不加掩饰并且毫不为非地表露出来。这些往往是植根于人们、特别是缺少文化的人们的潜意识里的。一旦有了机会,它就会像所罗门瓶子里的精灵,跑出来危害社会。十年浩劫就是一个例子,它给我们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浩劫之前与浩劫过后,我们都很难想象,我们怎么一下变成了那个样子,一群有恃无恐的宰割者和一群老实顺从的被宰割者。这种行为是被我们体内的哪种基因支配的呢?直到现在谁也没说清楚。

研究中国文化不能只看孔子孟子怎样说,老子庄子怎样说,二程朱子怎样说,这些往往停留在官府的文告或士大夫冠冕堂皇的诗文中,还应当看看通俗小说、通俗戏曲中怎样说,不仅看似乎“革命”的一面,还应该看令人不太愉快的一面。鲁迅曾说:“我们国民的学问,大多数却实在靠着小说,甚至于还靠着小说编出来的戏文。”(《马上支日记》)连阿Q那样目不识丁、与笔绝缘的角色,都会唱几句戏词,什么“悔不该、酒醉错斩了郑贤弟”、“我手执钢鞭将你打”等等。他的一些想法也多来之于通俗戏曲,如《龙虎斗》之类。这种影响是实实在在的,因为波及者众,所以也就特别值得研究,笼统地说它们来源于民间,似乎缺少必要的分析,为什么宋以前的民间作品(如民歌、变文)很少出现这种现象呢?我认为这与游民和游民知识分子阶层的出现有关。

为什么说游民与游民知识分子所创造的文化中更多表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黑暗与野蛮的一面呢?我想大体上有两种原因。一是谋生艰难;二是在艰难的斗争中人类的文明积淀被褫夺殆尽。游民没有稳定的谋生手段以糊口自存,更无财产以维持其自尊,生活的艰难与痛苦使其感情日趋麻木,于是作奸犯科者众。正像如今犯罪率最高的群体是盲目流入城市者一样。在封建社会也是如此。至于其中的腐败分子——流氓,往往以不正当的手段谋生,坑蒙拐骗,无所不为。社会上种种阴暗丑恶的现象多在他们中间发生。统治者更视游民为“莠民”。

清代还把游民与流民分开。严寄湘的《救荒六十策》有云:“平日居民有不农不商不工不庸者,令绅保查造保甲册时于姓名下添注‘游民’两字,再按册抽造游民册一本,查系某都某甲之人,即饬该处绅保督令力食谋生。不遵者送案究治。”对大多数游民来说不是不想工作,而是没有工作给他们做。有的地区生齿日繁,“游手多于农民”;有的地区甚至游民“十居七八”。这么多的游民怎么使其就业?他们要生存就要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夺走别人手里那碗饭。因此,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成为封建社会内部一股反社会的力量。

存在决定意识。游民与其他生活在中国封建文化系统中的人们一样,其观念性格必然受到文化背景的规定与制约,但他们又是零余的一群、是一股反社会的力量,社会对其成员的要求,作为社会成员所要担负的义务,以及社会舆论所体现文明规范大多对游民失去了约束力。如果说游民文化中也有一些规范的话(游民文化就其本质来说是反对一切规范的),那么它也与社会上通行的规范是相互背谬的。

自然经济、宗法社会、专制制度,其主要倾向是愚昧的(生产力低造成的)、偏狭的(宗法网络的限制)、野蛮(崇拜暴力);而善于从人性中挖掘其美好的一面、注重理性、有一定超越精神的儒家意识形态却为这个社会涂上了许多亮色,甚至成为正义的座标,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试想,如果封建社会以法家思想作为主流的意识形态,像秦朝那样,那么这个社会给人的感觉会更丑陋。儒家思想固然有它虚伪的一面(如上面所述),但历来的嘉言懿行也多是真诚的儒者提供的。因此,中国封建社会选择儒家作为主流的意识形态,这样与其他地区封建社会相比较就显得文明度更高一些,无怪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伏尔泰得知孔子的思想而羡慕不已。

失去了社会地位与社会尊重的游民同时也就失去了自己的角色意识,而当时的角色意识就是儒家思想对于宗法社会中各种地位的人们的权利与义务之规范。当然,任何社会中的人们也不是百分之百完成其角色义务的。特别是儒家思想为各种角色义务所制定的标准又非常高。作“君”一定要“圣”,“臣”一定要“贤”,“父”一定要“慈”,“子”一定要“孝”。这些大多数人都很难达到,但在专制体制下,有暴力和舆论的双重约束,达不到也要假装达到。而游民离开了主流的意识形态,则不需要“假装”了,一些士大夫、甚至普通人看来都要掩饰的缺点(如对财货的贪婪),在游民看来也没有掩饰的必要。从这一点上来说,游民的群体性格是率真是,但这个“真”很少与美、善相联系,而是赤裸裸地表现出中国文化传统的阴暗面。这种现象也反映到早期的通俗小说之中。

关于作者

王学泰,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以中国游民与流民文化问题的研究为学界所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