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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宋代的军事体制

历朝历代重文轻武是常有的现象,但只有两宋时期受此毒害最深。历史没有哪一个朝代武将的地位比两宋更低,归根结底还是与宋代的军事体制有关。

自唐中期的“安史之乱”开始,中原地区兵连祸结的状况持续了200余年,靠兵变登上皇位的宋太祖深知赵宋政权要想不重蹈覆辙,必须改革兵制,加强集权,否则断无长治久安的可能性。为此,他进行了一系列以实行高度中央集权为宗旨的军事改革,建立了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实行以文制武制度。

简述宋代的军事体制

一、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

宋太祖夺取政权后,立即执行了“罢功臣,释兵权,制将帅,立兵制”之策,解除功臣宿将兵祸,同时解除节度使的行政权和兵权,将中央和地方的兵权收归到他本人手中。为了从体制上限制将领权限,使兵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宋朝确立了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

枢密院是宋代主管军机事务的最高机构,与中书省“对持文武二柄”,并称东西二府。其长官有枢密使和副使,有时设签书枢密院事和同签书枢密院事,或以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代替枢密使和副使。

枢密使的职责,据《宋史·职官志》记载,主要是掌管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及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的招募、阅试、赏罚等事。

宋朝尚书省尽管也设有兵部,名义上掌管兵卫、仪仗、武举、器械等,但实际上它的职权却被枢密院侵夺而形同虚设。宋神宗改革时,曾有大臣上书恢复兵部的职权,遭到神宗的反对,他的理由是:“祖宗不以兵权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

简述宋代的军事体制

“三衙”具体指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三衙的统兵体制的建立,巧妙地把兵权一分为三。“兵符出于密院,而不得统其众;兵众隶于三衙,而不得专其制”,有调兵权的枢密院不直接掌管军队,掌管军队的三衙却调不动兵,遇有战事,由皇帝任命将领领兵出征,从而实现了“发兵之权”与“握兵之权”的分离。

这一体制的确立,客观上消除了中唐以来绵延200多年的藩镇割据局面,起到了重大作用。说宋代“历数百年而无兵患”,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

但这种体制也有毒副作用,由于过分地集权于中央,统制过严,机构重叠,造成了主兵机构与非主兵机构之间、主兵机构与将帅之间、将帅与将帅之间、主将与副将之间、部队与部队之间权限不明,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不能互相协调。

二、以文制武

唐末五代兵变频繁,致使宋代皇帝和士大夫们养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认为武将位尊权重,必然会尾大不掉,形成藩镇割据之患。因此对将领无端猜测和百般防范,实行以文制武,通过文臣主兵,用宦官督察,以阵图钳制等手段来削弱将领的指挥权。皇帝认为,似乎只有这样做,才可保国家承平和长治久安。

简述宋代的军事体制

宋朝枢密院长官一般由文臣担任,正式贯彻了以文制武的精神。有宋一代,尽管也有个别的武将出任枢密院长官的特例,但大都遭到朝臣的猜疑。如仁宗时期名将狄青曾任枢密使,此举又引起了轩然大波,文臣们反对的理由是“不受祖宗之成规,而自此五季衰乱之政”。

至于南宋初年任命韩世忠、张俊、岳飞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则是宋高宗剥夺他们兵权的阴谋。很快他们就被免职,对岳飞甚至以莫须有的罪名予以杀害。这样做的结果,使晚唐五代时期武夫横行、文官低眉拱手的情形完全被颠倒过来。

以文制武的现象不仅在中央存在,地方亦然。真宗以后,以文臣任统兵官,督率武将渐成惯例。安抚使、经略安抚使等官职,往往都有文臣担任。诚然,中国历史上文人儒将主兵而立下赫赫战功者不乏其人,问题的关键是在重文轻武风气的影响下,文人大多不懂军事,未经战阵,缺乏统兵作战的实际能力,让他们领兵其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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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用宦官监军的陋习,始于宋太宗,后继之君沿之。由于宦官在夺取帝位时出了大力,太宗遂倚他们为心腹亲信,让他们参预军政,给予监督钳制将帅乃至指挥军队的全权。

但宦官们生长于深宫之中,大都不谙兵事,结果往往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有的宦官更是倚仗权势,为非作歹。如北宋末年的宦官童贯,他主持伐辽之战,为掩饰败迹,竟暗中约金朝出兵,结果是引狼入室,加速了北宋的灭亡。宦官监军的弊病,于此可见一斑。

三、熙宁变法对军事领导体制的影响

北宋神宗时,任命王安石为相,推行旨在富国强兵,改变积弱积贫局面的全面变法运动。其中所实行的将兵法彻底颠覆了宋朝的统兵制度。

将兵法是为了改变宋代将不知兵、兵不识将弊端而实行的。将兵法推行后,总计当时各地所设的将有140多个,它已非是官职而变成军队的一级编制。各将的兵力,从3000人至1万人不等,每将设正将和副将各一人作统兵官。正将、副将之下,又以各部兵力多寡而置部将、队将、押队、使臣等职。这些人的职责是管理、训练和指挥所部军队。

简述宋代的军事体制

将兵法的实行,使将和副将有了对所部军队进行统驭、训练和指挥的权力,将得专其兵,初步改变了以文制武的旧制,武将的地位也有了一定的提高。司马光曾比较过改革前后州县文官的职权变化时说:“国朝置总管、钤辖、都监、监押为将帅之官。凡州县兵马,其长吏未尝不同管辖,盖知州则一州之将,知县则一县之将也。”

将兵法改革的结果,无疑有利于宋朝军队战斗力的提高,但遗憾的是这个革新的办法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

四、南宋中后期以文制武体制的恢复

南宋初年,由于社会动荡,战争频繁,宋朝政权风雨飘摇,原已被削弱的以文制武体制受到了更大的冲击,基本上已经荡然无存。尽管南宋朝廷也设置了督府之类机构来节制各路大军,但实际上已不可能对武将进行有效的控制。

简述宋代的军事体制

为了防止武将拥兵自重,位高震主,南宋朝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恢复了以文制武的体制。岳飞等三大将兵权被罢后,宋朝廷设置了淮东、淮西、湖广和四川4个总领,同时加强总领的监督职能,规定总领除管理各路大军的钱粮供应外,还节制诸军。

但实际上总领并未实现对各屯驻大军的有力监督,自孝宗至宁宗前期,也委派过一些文臣任制置使、宣抚使等,然而各都统制依旧拥有相当大的权力。

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吴曦降金,宋朝朝野震惊。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宋朝逐步加强制置使、安抚置制使、宣抚使、督视军马、都督军马之类官员的统兵权力。这些官员基本上由文臣担任,尽管他们的品级高低不一,却逐渐削弱和取代了各都统制的事权,成为大军区统兵官,直接指挥前线军务。

宋理宗绍定末年,也就是宋蒙战争正式爆发之前,宋已经形成制置司和都统司两级指挥体制,三衙和十都统领导体制发生了变化。宋蒙战争开始后,各都统司的地位继续下降,兵力日益削弱,制置使等官员的地位却在提高。

简述宋代的军事体制

随着以文制武体制的恢复,北宋时固有的各种弊病亦死灰复燃。宋末宰相文天祥曾清楚地指出它弊病所在:“既有宣阃,又有制司;既有制置副使,又有安抚副使。事权俱重,体统未明。”但只要统治者重文轻武的宗旨没有丝毫改变,这种机构重叠、十羊九牧的状况就会一直持续下去。